崇明区农委召开2018年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工作会议
2月16日起,崇明区所有内陆河道将进入内陆禁渔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调整本市黄浦江和内陆水域禁渔期的通知》(沪水产办〔2005〕8号)精神,保护本区内陆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2月7日下午崇明区农委召开了2018年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工作会议。崇明区农委执法大队、崇明区水务局、崇明区治安大队、崇明乡镇农办、崇明乡镇农技中心等相关单位参加。
会议首先由崇明区农委执法大队传达了市渔政处关于《2018上海市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工作方案》(沪渔政〔2018〕5号)的文件精神,明确了今年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工作的总体形势及新的要求。并对今年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水陆并举、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责整治非法捕捞行为,建立以崇明乡镇政府、崇明区综治办、崇明区农委、崇明区公安局、崇明区水务局五位一体的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取缔收缴非法捕捞作业渔具和“三无”船舶,有效整合执法处置力量,坚决查处“电毒”捕鱼、“迷魂阵”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保护崇明区内陆水域渔业资源。
会上,崇明区水务局河长办、崇明区治安大队、崇明乡镇农技中心主要领导纷纷发言,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协作与管理,保护崇明水域生态环境,切实推进崇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崇明区农委副主任张锋对2018年度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强调了三个要求:1.崇明区农委执法大队要提高认识,充分重视禁渔期宣传、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按程序办案,按法律处理;2.建立群众举报机制,严格落实举报电话值班制度,按照《非法电毒捕捞网格化处置流程》处理;3.与公安、河长办密切联系,加大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违反禁渔期制度的非法捕捞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刑事立案,竖立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禁渔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