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多次抢劫小学生获刑六年半
原标题:“我还以为抢小朋友的钱,是小事呢”
青少年犯罪问题倍受社会关注,本应该在最美好时光茁壮成长的他们,如今却身陷囹圄。今天起,本报将不定期关注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问题,希望这些案例能给你们带来启示。
17岁的花季少女,为了“找钱用”,多次对小学生下暴抢劫钱物。昨天,记者在重庆女子监狱见到服刑人员燕子(化名),今年22岁的她身材娇小,留一头利落的短发,单眼皮小眼睛透出一股机灵劲儿。
初中辍学后,燕子结交社会朋友多次抢劫小学生,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被妈妈反锁在家撬窗而逃
1992年6月,燕子出生在永川郊区一普通家庭。“小时候,爸爸妈妈都在广州打工,我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
燕子上小学时,父母回到永川,可没多久,他们就把注意力放到牌桌上。“那时,爸爸妈妈经常出去打牌,也不管我。”
燕子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辍学了。离开了校园,贪玩的燕子整天出去玩,渐渐结交一些社会青年,经常跟着他们上网打游戏,几天几夜不回家。
“那时,我妈经常在街上、网吧里找我,我有好几次都是被我妈抓回家的。”有一次,燕子在街上闲晃,被妈妈逮个正着。妈妈把燕子带回家,教育一通后,转身就出去会“牌友”,把燕子反锁在家。几个小时候后,燕子在家闷得发慌,她拿锯子把窗户上的防盗铁网锯开一条缝,从里面翻了出去。
结交社会朋友抢劫小学生
2010年2月,燕子的朋友小林(化名)邀约她一起去抢小学生的钱来花。父母给的零花钱远远不够开销,燕子早就觉得手头拮据,听说来钱快,她欣然应允了。
2月24日至26日,燕子和小林一起在永川几所小学附近,采取持刀、语言威胁、搜身的手段,多次对小学生下暴,抢劫财物。最多的一次抢到一部手机和现金一百多元,最少的一次仅有1块钱。
2月26日下午,燕子和小林在一个小巷子里,抢走两名小男孩身上的现金。他们离开后,一位小男孩立马将被抢的事告诉了住在附近的叔叔。叔叔赶到现场,将在附近面馆里吃面的小林逮住,扭送到了派出所。当晚,派出所民警也将燕子抓获。
被抓后才明白触犯了法律
“小林被带走时,我正在马路对面。我看到他被抓到派出所,心里也没觉得有什么,我还以为抢小朋友的钱来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燕子告诉记者,直至自己被抓后,看守所民警告诉她,她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时,她才幡然醒悟。
2010年,燕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在重庆市女子监狱服刑。在监狱里,燕子在民警教导下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正规技能培训,活泼好动的她,在民警鼓励下,还常常参加监区举办的各种活动。
“现在我爸爸每个月都来看我,我要争取早日出去,找个稳定工作,孝顺他们。”面对未来,燕子脸上露出了自信的微笑。 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记者钟耕军通讯员蒲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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