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瘦身仪"电死42岁减肥女 仪器为小作坊无证生产

29.08.2014  11:59

市民在选择美容瘦身机构时要认清提供的产品有无合格证明。

  东方网8月29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从店老板那里买来的减肥仪器在店里做减肥瘦身,不料42岁的女熟客竟当场被电击身亡。经查,这台“索命”的减肥仪器是小作坊生产出来的三无产品。昨天,这起美容仪器致死案在杨浦法院开庭,两名生产商被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起诉。

  肥未减,人先亡

  2013年5月28日上午,被害人张女士来到位于本市延吉西路上的一家化妆品店消费,她曾是这家美容美体小店的老客户。为了能够减肥,她使用了一台名叫“贵芙好瘦身魔体馆”的减肥仪器。她按照店员的指导,平躺后,工作人员在她的身上包裹上灰色的热敷包,热敷包的另一头通过电线与减肥仪器相连。但未料,她所使用的减肥仪突然漏电,张女士当场触电身亡。

  随后,杨浦公安局将出事故的减肥仪器送到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3C认证”中低压电器的标准做质量检测。结果发现,这台仪器的确存在导致使用者触电的安全隐患。经侦查,这台减肥仪是由广州卓美美容美发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卓美公司由颜甲、颜乙兄弟俩共同经营。两人经分工,由颜甲主要负责产品的生产、加工,颜乙负责产品的销售。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间,颜甲和颜乙两人生产加工减肥仪器。根据国家规定,该减肥仪器属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一种,应该进行国家“3C”认证,但两人自己伪造了“3C”标识贴在了减肥仪上,指控其两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在庭审上,被告人颜甲和颜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

   小作坊未检测

  在庭审中,被告人颜甲称对国家对直接接触人体的仪器的生产规定并不了解,生产出来的成品也没有送到相应的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而对于产品的电压和电流都是厂里自己检测的,但并没有数值和专业的标准。据被告人颜甲交代,为了防止仪器漏电,他们在仪器上包了几层绝缘体,经过测试,没有异味、漏电后,又自己制作了“3C”标识,贴好后,出厂销往上海、苏州、宁波等地。其中有71台销往了上海。

  而对于国家强制认证的“3C”是什么意思,被告人颜甲表示并不清楚,只是看别人都这样做。而颜甲也交代,这些美容仪器是用半成品拼凑起来的,用几把电钻,几把电焊枪,就可以组装起一台美容仪器。

  公诉机关认为,卓美公司生产、销售的仪器违反了4个国家标准,电流、电压、断电保护等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最终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两人在明知公司生产的仪器工序简略、检测粗糙、3C标识系伪造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

  因此,两名被告人均应对共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均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危险高销量广

  结合案件,公诉人在庭审时公布了一组数字,对地电压是国家标准的近3倍,电流值是国家标准的20倍,这样的产品被销往上海、宁波、江苏3个地区的70多家美容店,被不计其数的消费者像被害人张女士一样地使用着。

  负责卓美公司生产、销售的两名被告人既没有专业知识,也对国家标准一无所知。他们的生产就是对照着买来的成品进行拆拆装装;他们的检测就是通电后看看产品会不会动,有没有热;他们的所谓“合格”就是伪造国家3C标识进行张贴;他们的销售是对不合格产品的美化、包装。

  企业追求利润本无可厚非,但为谋取暴利却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置之不理,违背良心与诚信,丧失的不仅是企业长远的发展,还将是消费者对整个美容行业的质疑。

  公诉人认为,法庭审理的意义不仅是对被告单位及两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作出公平公正的审判,更多的是希望厂家能够严把质量关,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到公司利益之前。同时也要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合格的商品,在使用前能够仔细检查产品是否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明。也建议有关部门能加强对市场上相关产品的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

  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案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