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研究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 年内出台办法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在新闻发布会上接受记者采访。
北京正研究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年内出台管理办法。据介绍,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主要针对有困难的失能、失智老人,预计有60万人左右。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在会上就《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书面报告。同时,本次大会召开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本市目前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异地养老的人群,在河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北京的政策报销,目前京津冀三地正在进行系统对接。
□现状
养老服务队伍总量不足
为了满足居住在家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需求,去年5月1日起,《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在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本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比如,目前,北京存在着养老服务设施欠缺的问题,城六区1600个老旧小区养老服务场所严重不足,适老性无障碍设施改造尚未开展,还没有出台对闲置国有资产和设施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已建成的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运营不善,服务功能不适,提供的居家养老项目有限。
此外,养老服务队伍总量不足。全市近300万居家老年人需要与之相应的养老服务人才,但总量严重不足,居家养老服务人才缺口大,特别是为近6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服务的专业护理人才基本还是空白。
□举措
如何缓解人手紧?
今年推子女带薪护理政策
2015年,在养老照料中心推动针对家中有长期卧床老年人的短期托管服务,也就是常说的喘息服务,给这类家庭提供支持。今年,将会探索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
《报告》中提出,北京将研究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这样,今后政府将出钱“聘请”子女在家照顾老人,既能弥补养老护理员的数量不足,又能满足失能老人的情感需求。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在南京有类似探索,“在家中提供相应护理的时候,监管体系怎么设计、如何确保有效和简洁,是目前正在做的事”。
“今年相关的管理办法会出台,随后将进行试点。”李红兵说。办法的最主要内容是考虑到监管,如何确保这些政府发补贴、给薪金的子女能真正回家照顾有需要的老人,真正保证老人养老问题,这些监管办法必须要做到,目前相关的办法正在研究,年内具体的方案将出台,并选择合适的区先行试点,并进一步推广。
市人大副秘书长刘维林称,探索子女“带薪”护理父母,不是鼓励“赡养父母还得先给孩子钱”这样的观念,只是政府对在家护理老人的子女的一点补贴,与孝顺父母的传统不冲突。北京今后在探索中会出台详细规定,这不是要混淆子女的孝顺父母责任,而是两码事,家庭有老人的,子女自愿担负护理老人职责,政府给补贴就相当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意思,补贴并不见得多,主要起到鼓励作用。
据介绍,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主要针对有困难的失能、失智老人,预计有60万人左右。
怎么解决费用高?
家庭病床医疗费将纳入医保
《报告》提出,北京准备对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项目进行细化,将符合规定的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中护理费、医疗康复项目,提高报销水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徐仁忠介绍,未来,市人社局还将促进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共享,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内设置分支医疗机构,开辟医保定点“绿色通道”。
针对老年人生病多、用药多且行动不便的情况,为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在居家附近就医用药,市人社局在医保社区用药报销范围中进一步增加了224种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药品,使社区医保可报销药品达到1435种。徐仁忠表示,本市老年人在社区卫生机构就医,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
同时,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家庭病床医保报销政策,减轻老年人负担。如将本市老年人在大医院住院期间的医疗护理费、物理康复治疗费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基础上,考虑到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市人社局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社区卫生机构为患病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并将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查床费、治疗医药费,此外还将报销起付线降低50%。
如果老年人出院后24小时内建立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按连续住院计算,无需再支付起付线。徐仁忠表示,这样将进一步减轻居家养老患病老年人的医药费负担。
此外,关于扩大医疗和康复项目问题,徐仁忠表示,按照现行医保制度,在治疗方面的护理费目前已经全部纳入报销,而大部分康复项目也在报销范围之内。徐仁忠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下一步,医保将会逐步将康复项目纳入报销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