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律师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07.07.2016  16:02

针对近年来对律师服务投诉普遍增多,而由于律师服务无标准导致我局在应对投诉案件时处理难的情况,我局积极探索律师服务标准化建设,在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磊天所)先行开展试点,从源头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力争使松江区律师行业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症结

我局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区内律师事务所,以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直接向群众征求意见、自查等方式,剖析当前本区律师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经过调研,共梳理出律所在客户服务中存在服务“暗箱化”、虚化和结果导向取代有偿服务实质等问题;律所发展中存在的对律师履行代理职责的过程评价缺失依据、后备人才的带教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律师成长中存在的做业务缺少体系化模块、应对客户不满和投诉乏力等问题。进一步剖析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共有4个“无标准”:一是客户对律师服务无衡量标准,二是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无操作标准,三是律所对律师服务无评价标准,四是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对律师服务的投诉无处理的制度标准。

二、坚持问题导向,保障试点效果

针对在专题调研中梳理出的问题和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我局坚持以问题导向,选择了有创新理念、有工作基础,有试点积极性的磊天所开展试点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自2015年以来,磊天所借助标准化建设行业行家和贯标认证中心专业人士等社会力量,结合本所管理经验开展先行探索,在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非诉服务标准化、客户管理标准化、人才养成标准化、律所全面标准化等五大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通过诉讼实践分析与研究,已整理并归纳出诉讼服务标准流程,将诉讼流程分为委托阶段、备诉阶段、庭审阶段、庭后阶段4大阶段,并将各阶段细化成36个环节,使律师诉讼代理服务行为可视化、可靠化、标准化,并着手开展操作实践,已形成了初步成果。

三、加强引导完善,形成品牌效应

在磊天所的律师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已形成该所的企业内部标准的基础上,我局将继续加强支持,形成政府引导、律所主体、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新格局。一是积极争取市局指导帮助,加快形成律师服务的行业标准,争取试点地方标准、国家标准;二是积极宣传磊天所的创新成果,在全区达成共识、形成氛围;三是在本区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推广,切实提高松江的律师服务水平;四是鼓励磊天所继续学习探索,积极参与律师服务标准的制订完善,巩固品牌化建设,争当律师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标兵,为助推律师服务业的蓬勃、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