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1.07.2014  23:03

沪人社农发〔2013〕44号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就2013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3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养老金。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