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小区试点“整月计费” 电费单需看仔细

18.11.2014  14:42

  据《劳动报》报道,拿到11月份电费账单,发现明显比平时开销要少?记者昨日获悉,上海本月起在部分小区开展试点“整月用电量计费”,把过去传统的“抄表日”改为“月末”结算,会造成电费账单用电量偏小的状况出现,所以市民拿到单据还需看仔细。

  以往,申城居民电费结算往往以“抄表日”为准,例如居民上月抄表的时间为10月5日,那么11月5日至10月5日的周期为该月电费开销。从今年11月起,由于部分小区的电表已具备记录并保存月末24时的电表记录数功能,上海开始在这些小区试点执行以整月用电量出帐计费,即以两个月末24时之间的用电量来出帐计费。试行第一个月,市民11月份电费帐单上的电量是以10月31日24时的电表记录数减去上月已出帐的电表记录数后的用电量,由于上月出帐截止电量为抄表日的电表抄见数,因此会造成11月份电费帐单上的用电量偏小。不过,12月份的电费帐单将是从11月30日24时的电表记录数减去10月31日24时的电表记录数后的用电量,因此下月的账单又会自动予以“补差”。

  目前,电力部门已经在试点小区发放了友情提示,希望市民能予以理解与配合,并能提供便利确保电力公司抄表人员能按月按时抄到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