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之争】月租暴涨or一次付清20年?

06.01.2016  21:57


月租暴涨or一次付清20年?


样本:长宁区虹桥中园小区


开发商决定改变地下车库车位租赁方式,业主有2种选择:


1、每月车位租金从现在的400元涨到800-1000元。


2、维持原价,但一次性预缴20年,约10多万元。


小区业主:地下车库从来没公开是谁的产权,供求关系根本不知道,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说涨就涨。


小区停车费涨价,开发商说了算?


开发商凭啥涨价?


有文件撑腰!根据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发改价格[2014]2755号明确,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纳入价格放开范围。于是,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小区停车费涨价风波不断,很多小区开发商都单方面提高小区车位费用,翻一番、翻几番的,都有。根据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计,截至去年7月,已收到相关投诉1700多件。


业主:凭啥涨价?


开发商:供求关系弹性调节。


业主:坐地起价!


小区业主:因为我住在这里,我车一定要停在这里,我没有选择,你涨价对我来讲,就是坐地起价!


发改委惊觉问题严重,于是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底,连同住建部、交通部一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明文提到,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需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需要纳入地方定价目录。这是收回了给开发商的尚方宝剑吗?


小区停车费:上海是""是""?


对于小区停车费,上海到底是""还是""?放了怎样约束?有没有考虑形成相关的细则?


发改委:有关这个事情,我们按照市里的要求,也在配合房管(部门)在做具体的工作,他们牵头,我们配合。


住建委:到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意见,说老实话,很难!我们还是建议应该恢复到原来的政府指导价,像这种类型的垄断的情况下,还是要恢复。


律师观点:协商议价,加强监管。律师认为,在小区停车费之争中,开发商和业主之间明显是不对等的博弈地位,用经济学理论来说,这可以视为一种"独占垄断"。三部委的补充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要指导双方制定议价规则,而不是开发商单方面拍脑袋。


经济领域律师韩正:开发商和业主一起,大家综合来考察、认定投资成本以及应当获得的合理的商业回报范围,在这个商业回报范围之内来进行协商。我们认为,根据目前发改委发布的新规则,地方政府应该说获得了一定的授权和一定的能动性,对于价格形成机制也好,对于是否确认其属于自然垄断性质或者其他性质,并纳入政府定价,有了一定的自主权。


(看看新闻网记者:陈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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