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副书记盛春为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作专题辅导报告

30.09.2017  22:44

      9月29日下午,校党校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二场专题报告会在大礼堂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盛春为全体学员作《学习贯彻<党章>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专题辅导报告,党委组织部部长李妍主持。
      报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从“重要意义、根本要求、贯彻落实”三个层次,对18大修订的《党章》进行了富有历史感和现实感的解读。报告一开始,盛春就习近平总书记要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的讲话进行了论述,接着从目前我党面临的“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谈起,概括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意义。随后,联系发展对象的学习生活实际,详细解读了《党章》对党员的根本要求、党员所具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从“不断提升政治理论修养、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不断强化作风纪律修养、不断加强文化知识修养”四个方面着重分析了新时期一名合格党员的要求。
      盛春指出,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党的未来和希望。“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到黎明。”在报告的最后,他引用流沙河《理想之歌》中的四句诗,鼓励大家在理想信念的指引下,早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整场报告逻辑严谨、案例典型、语言精炼、互动频繁,现场掌声阵阵。学员余春谊谈道,听完报告,理解了做一名合格党员,要铭记我们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铭记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要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学员唐心意表示,自己虽然还不是党员,但即使作为普通公民,也理应慎独。要有三省吾身的自觉,才会成为合格的党员。学员孙亦宸说,作为发展对象的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党章,用党章严格要求自己,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积极向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报告会现场

 

盛春作报告

 

供稿:党委组织部

编辑:新闻中心 董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