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院依法对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04.01.2016 21:08
本文来源: 上海检察
日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崇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依职权对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被害人的意见,了解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表现,该院认定张某某是初次犯罪且真诚悔罪,到案后积极赔偿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考虑到其具备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该院遂在元旦节前变更张某某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联合社工站落实观护帮教事宜,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上海检察
04.01.2016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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