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冻裂水管无人来修 部门互相推诿愁煞居民
图片说明:寒潮冻住了居民家的水管资料图片
不久前的寒潮,冻爆了申城不少人家的水管。同样被冻“爆”的,还有物业和供水部门之间的管辖权“纠葛”。
东方网2月7日消息:2月1日,已忍受了7天停水的颜阿姨再次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催办”几天前的一则投诉:家里水停了,向物业报修,物业说得找自来水公司;转而问供水部门,对方却说管辖权属于物业。推来推去,谁都不愿来修……而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逾万条的报修和投诉中,像颜阿姨这样的反映,一翻一大堆。
两家的“纠葛”由来已久。在2015年“解放热线·夏令行动”报道中,本报就曾关注过这一话题,两家也承诺就分工会尽快协商达成一致。如今半年过去了,问题再起,两家“商量”得如何了?
寒潮过后,报修频遇“踢皮球”
2月1日“催办”后,“12345”将工单派发给了供水部门。当晚,自来水公司的维修师傅就赶到了颜阿姨居住的宜川六村家中。经检查,水表后端的进水管塞住了。由于没带疏通工具,师傅承诺第二天上午会再来。隔天一早,师傅如约赶到。高压泵一番冲刷,堵上的水管疏通了。水来了,颜阿姨喜笑颜开,可她始终没搞明白:当初两家互推,这段水管,究竟该由谁来负责?
类似反映真不在少数。有的是供水推给了物业,如国定路505弄的林女士称:1月26日的寒潮冻裂了家门口的水表。报修后,1月31日,自来水公司上门为她更换了新水表。以为就此用水无虞,岂料,拧开阀门发现,附近的水管也裂了,水一通就哗哗往外喷水。请求师傅一并修好,师傅却说:这段水管不属于他们的维修范围,得找物业修。转而寻求物业帮助,物业两手一摊:“过年了,没人手”;并且还强调,小区已完成了二次供水改造,按理还是要自来水公司来修……拖延不起,林女士无奈请来了小区门口五金店的师傅,15元修好了水管,这才用上了水。
更多的个案,从表象看,是物业“习惯性”往供水那边推。如白玉新村50号顶楼的王先生反映,楼顶水箱的下水管冻裂,几天来,水一直漏到了他家露台上,1分钟就能接满一桶。叫物业来,物业回绝得干脆:“这是自来水公司的事。”又如斜土路80弄16号的夏女士反映,水管冻裂至今一直没人来修,物业也说:“这是自来水公司负责的。”
有分工原因,亦有故意推诿
事实上,上述并非是寒潮带来的“偶发性”事件。之所以造成这一现象,有深层次原因。
一方面,是来自于水管的复杂管辖责任。据供水部门介绍,一般小区,供水部门只负责到“街坊管”。进了小区,供水部门只负责水表、螺帽和阀门,即和计量表相关的设施,其他立管、水箱、水箱下水管等设施,都是物业的事。只有进行了二次供水改造的小区,供水部门才“接管”小区的供水设施。即除了居民家中的,都属于供水部门管。只是,目前全市被接管的只有6000万平方米,仅占全市小区的10%左右。
按照这个分法,本市大多数管道冻裂都应由物业来负责。但住房管理部门另有说法:《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供水等专业单位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表和分户计量表前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照此规定,居民入户表以前的管道和设施,维修养护都是供水部门的职责。
分工认识上的分歧,给了一些小区物业推诿的理由。他们出于人手、利润、动用维修资金麻烦等原因,加上对小区大型管道也确实没能力修,所以遇到报修,干脆都“依规”推给供水部门。在他们看来,供水企业是国企,总不会放任不管。
由此,导致了一些报修在两个部门之间“流转”。
水管的“纠葛”,何时才能理顺?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断电了找电力公司、断燃气了找燃气公司,都已是常识。可家里水停了,叫谁来修呢?居民自然搞不清楚水管究竟是哪家管,随便找哪家,遭遇推诿的几率都不低。
去年夏天,两个部门曾承诺,尽快沟通协调,就解决分工问题达成一个细致明确的实施意见。
记者近日分别致电两个部门,了解沟通协调的进展。供水部门称:两家已协调了多次,但均没有结果。供水部门甚至还草拟了一个方案,建议两家下属单位在夏令期间“携手”共同解决市民的用水难题。具体而言,谁接到反映,谁先上门查看;如是自己管的,直接修理;如不是自己管的,也不要推诿,直接转交另一家单位。但方案递至住房管理部门,却不被认可。住房管理部门仍希望“先依据条例,厘清双方的责任再说”。对此,供水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这就没办法谈了。”
寒潮发生后,面对大量的用水报修,市住建委曾要求两家不再互相推诿,接到报修,能修的就修。但由于物业单位早已市场化,原则性的行政指令,约束力有限,执行与否、执行得是否到位,都是问题。“12345”的大量投诉就是证明。
市民希望,两家的分工究竟以哪个说法为准?接到报修该如何通力合作?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应该有个明确而清晰的说法了。
记者手记
解决短板别再推诿
不可否认,这波寒潮中,供水和物业两个部门还是非常敬业的,在较短时间里让绝大多数市民都用上了水。投诉推诿扯皮虽然绝对数量不少,但与冻管的整体数量相比,还是少数。
但是,这些少数暴露出的问题并不简单,也不能忽视。多年以来,供水、住房两个部门,一直在为“界限”争个你我,客观上造成了供水报修服务的质量远不如其他公共服务;也造成每年夏季用水高峰期间,许多市民因用水不便引发大量投诉。问题的背后,是法规的不完善,是体制机制的不顺,更是城市公共服务的“短板”。
解决百姓疾苦不容互相推诿。本报曾建议过,用搁置争议、跨前一步,报到谁家谁负责的方式来解决这个分工纠葛,市住建委也曾这样要求过两个部门。但事实证明,要做到这一点,难度很大。那么,不如趁着寒潮契机,尽快将问题摊上台面,认真地梳理梳理,把法规的冲突、权属的争议都弄清楚。
希望2016年的夏天,用水报修推诿能不再出现在“12345”投诉排行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