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称35家餐馆非法添加罂粟 周黑鸭大喊躺枪
昨晚,胡大饭馆总店仍在正常营业。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记者昨天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通告获悉,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物罂粟壳成分。其中,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东城区宝和居饭馆等5家北京餐饮服务单位上黑榜。昨天,记者走访发现,上述两家餐饮服务单位仍在营业。另外,周黑鸭两家门店也登黑榜。周黑鸭表示,这两家是假冒门店,公司将依法起诉。而今市场上的假冒门店层出不穷,数量已逼近正规军。
胡大等5家京企上黑榜
根据通告,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5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10家。
通告显示,在上述35家餐饮服务单位中,有5家北京餐饮服务单位正在被食药监部门立案调查。分别为:房山区良乡滇南福喜小吃店、西城区谢世荣炸鸡店、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北京珍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城区宝和居饭馆。
探访
胡大称抽检结果“微微含量”
昨天,位于东城区东内大街233号的胡大饭馆(总店)及附近几家分店均在正常营业。下午5点多,店内有不少客人前来用餐。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女士称,去年,食药监总局对店内5种配料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称烤鱼粉含有罂粟壳成分。“大概是零点零零几毫克,是‘微微含量’。”胡女士说,“这么小的量没有作用,因此不可能是公司主动添加,公司仍在营业。”
至于罂粟壳成分的具体来源,胡女士表示,店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怀疑可能是搅拌机中残留的成分,但尚不能确定。同时,店内已更换烤鱼粉供货商,并对其它用料进行了检测,“现正在等待食药监具体的调查结果,公司会就此事发布公开声明”。
据公开资料显示,“胡大”餐饮品牌创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北京簋街,在全国拥有多家分店,曾获得“京城餐饮业川菜百佳绿色品牌”等称号。
宝和居饭馆仍在正常营业
昨天,位于东城区东内大街10号楼的宝和居饭馆也在正常营业。饭馆负责人吴先生说,食药监总局的检测结果称,店内牛蛙酱料中含有罂粟壳成分。“酱料是以前的厨师留下的,早在食药监到店检测前,店内已将该厨师及相关人员辞退。”
吴先生说,宝和居创立于1991年。去年7、8月,店内将后厨整体承包给几位厨师,配菜、用料等均交由几人负责。这几位厨师习惯将自己的酱料和店内其它酱料混合使用,“他们的酱料购自回龙观”。去年9月初,店面装修,且与几人发生矛盾,重新聘请了厨师。“新厨师没使用这些酱料。但酱料仍留在店内,才会被食药监检测到”。
吴先生表示,他正在联系以前的厨师,希望能弄清罂粟壳成分的来源,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至于店内是否已接受处罚,吴先生称自己并不知情,要联系公司高层。
周黑鸭称被曝两门店是假冒
在被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5家餐饮服务单位中,有两家是周黑鸭门店。分别为: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宿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
对此,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这两家店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公司将依法起诉并追究相关经营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周黑鸭长期坚持直营连锁,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安徽省境内开设任何以‘周黑鸭’商标为名称的门店或以‘周黑鸭’为名的任何经营实体。”
昨天,周黑鸭新闻发言人郝立晓表示,目前,周黑鸭在全国有700多家直营门店,产品由中央工厂统一配送。伴随公司发展,市场上假冒门店层出不穷,据公司了解,全国已有500多家假冒门店。
“公司一直在采取打假维权手段”,郝立晓说,一方面采取行政投诉手段,另一方面对影响恶劣的假冒企业采取法律诉讼程序。“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在安徽起诉了13家假冒门店,其中一半已经终审并获得法律支持”。此外,去年年底,公司还通过武汉、湖北工商局向国家工商局提出联动打假申请。
据郝立晓提供的联动打假申请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北京假冒门店已有32家。而记者通过查询发现,目前北京正宗店近90家,安徽则无一家门店。
根据郝立晓的说法,周黑鸭正宗店和假冒店比例几乎是各占一半,消费者要如何判断真假?对此,郝立晓表示,消费者可通过公司官网、官微对门店真假进行查询。
□释疑
罂粟壳成分有何影响?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称,法律禁止将罂粟壳作为餐饮业调料。自1985年起,罂粟壳就作为特殊药品被管制起来,严禁流入非药用渠道。可惜重典之下,未令行禁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禁毒教研室主任李文君说,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品对人体的伤害是毋庸置疑的,但因个体差异,产生的影响也不同。食用含有罂粟壳或罂粟种子的麻辣火锅,会对人体味觉感知有麻痹作用。长期食用会使人体产生成瘾性,对其产生一定的依赖。罂粟壳或罂粟种子中残存的生物碱,则会逐渐麻痹人体神经和器官,损害健康。对于未接触过毒品的人,尤其是对毒品有高敏感性的人来说,食用“罂粟火锅”可能导致脸部微微发红、心跳加快、易打瞌睡或不易入睡。“在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罂粟壳都是受控制的物品,不允许作为调料加入食品中”。
李文君称,个人对罂粟壳的鉴别可能较为困难,如果觉得食用的火锅“可疑”,可留下不少于50毫升的火锅汤,送到当地毒品检测机构或公安局刑事技术检测部门进行成分分析。
非法添加要如何追责?
李文君称,在卫生部制定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中,罂粟壳被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另据《食品安全法》第85条规定,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原料的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李文君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非法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生产者、销售者通过在食品中添加违法添加剂达到以次充好目的,且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2014年4月28日
湖南长沙县星沙一米粉店老板非法使用罂粟壳粉,公安机关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及5000元罚金。
◎2014年5月9日
在上海市闵行区龙柏辰鼎鸡店,麻辣烫料、酱汁、辣油中被检出含有罂粟碱、吗啡及那可丁成分,负责人被判刑10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2014年7月12日
浙江温州市区一家熟食店,卤猪蹄的“秘方”是在卤汁里面添加罂粟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该店主刑事责任。
◎2014年9月
重庆周某在泰安经营一家饭店,为增加客源,在石锅鱼底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10月
陕西宝鸡小孟华面皮店被抽检的复合调味品、油泼辣子中含吗啡成分,食客尿检均呈阳性。小孟华面皮的一个加工点、三个经营门店全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接受调查。
◎2014年10月15日
警方在陕西神木一羊杂店中发现145克罂粟壳,经检验该店羊杂汤中吗啡含量严重超标,店主交代从7月份开始使用,已用罂粟壳70多克。
◎2014年10月31日
上海市嘉定区小艾龙虾店的何涛在小龙虾的原料中添加罂粟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