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家暴受害者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占比高
新华网上海3月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仇逸)1日,上海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上海市反家暴工作情况报告。对2015年市妇联维权窗口家庭暴力投诉个案进行分析发现:“家暴家庭可能受教育程度较低,且缺乏文化素养”的传统印象被颠覆,是否容易遭受家暴与其受教育程度关系不大,受害者中占比最高的是大专以上学历者,达22.43%,紧随其后的是初中文化程度者,达21.515%。
2013年到2015年,上海市妇联维权窗口接受的家暴投诉咨询分别为282、243和440起,占当年婚姻家庭类咨询投诉的5.75%、6.44%和9.18%,呈略有上升的态势。与直接到公安系统报案的家暴受害人往往正处于暴力发生的危急状况之下不同,到上海市妇联维权窗口及妇女维权热线投诉或咨询的,一般属于暴力发生以后,当事者在解决矛盾请求调解或咨询离婚时的选择。
对2015年上海市妇联维权窗口家庭暴力投诉个案进行分析发现:家暴受害者的年龄绝大多数集中在26岁到45岁之间,占比31.35%。婚龄与家暴之间的关系虽不明显,但3到5年婚龄的夫妻间暴力发生频率最高,达到16.25%。
值得警惕的是,尽管绝大多数的家暴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属于未婚、离婚、同居和分居伴侣之间的暴力也约占5%以上。家暴案例又有着十分鲜明的特点:约占89%的案例都是男性针对女性,针对男性的暴力仅占0.74%。另外针对子女和老年人的暴力分别占2%和2.7%左右,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保护也需要社会高度关注。
此外,引发家暴的前五位原因分别是:感情不和、家庭纠纷、其他类别、男方有第三者、有酗酒等不良嗜好。
近两年上海市发生数起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个案。2014年,崇明县妇女施某不堪忍受长期家暴锤杀丈夫案,审判中法院采纳了妇联组织提出的“受虐妇女综合症”的建议,对施某减轻了刑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该案体现出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懂得寻求正确的救助途径,最终以暴制暴导致惨剧发生。2015年居住浦东的外地来沪妇女卿某遭丈夫剁手案受到广泛关注,案中受害者为外来妇女,在本地缺乏亲戚朋友等外部支持,案发前与施暴人发生争执时曾向围观人员及执法车辆求助,都被以家庭矛盾为由而婉拒,最终导致悲剧发生,这说明“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传统观念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社会共同关注和干预家庭暴力的意识亟待唤醒;最终在市妇联提供法律、心理、生活帮扶等综合救助下,受害人重拾生活信心。2015年王某虐待未成年子女案,该案因学校发现孩子身上伤痕累累,及时报案,公安、检察院、法院及时介入,最终母亲王某某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权益。该案说明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学校的及时发现和报告报案十分重要。一起起触目惊心的极端个案警示,如果没有有效的预防、处置和救助措施,一般的家暴也可能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