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从百姓健康需求出发

04.05.2017  11:06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这项制度不仅和每一个百姓息息相关,而且还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突破口,而分级诊疗制度又位列医改中国家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推开,但实现路径尚不清晰,各地发展也不平衡,北京、上海、厦门等地通过探索已经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总体上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为了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惠及更多百姓,笔者认为最大的挑战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正做到以百姓的健康需求为立足点,依靠政策引导与红利释放,吸引百姓主动与家庭医生签约,以实现对百姓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全面梳理既有政策之间的相互矛盾或抵触现象。比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的药品品种与规格比较有限,有些签约居民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去三级医院专科就诊后,因无法在社区购买到同样的药品,直接影响他们的满意度与获得感,继而不愿意续签。而各地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体系并没有引导大医院回归学术和诊治疑难杂症的定位,考核内容还包括门急诊人次、次均费用等指标且占较大比重,这种政策异化会导致大医院的“虹吸现象”越来越明显,不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降低了服务百姓的能力。

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当前还需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家庭医生队伍建设。按每个家庭医生最大签约量2500个居民计算,即使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也存在巨大的缺口,而每年全科医学的住院医师规培生数量极为有限,远远满足不了医疗需求,需要医学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调整专业结构,加大培养力度。二是家庭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借助二三级医院及区域性医疗资源共享平台等全力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帮助他们由低水平的专科向高水平的全科转变。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设计。签约服务包的内容既能真正符合老百姓的需求,也在政府和服务供给方能力范围内。四是借助医保杠杆推动家庭医生制度改革,从制度上确保家庭医生在服务提供、平台资源、团队管理、考核分配上的自主权利,突破社区绩效工资的封顶线,激励家庭医生有动力提供更多的健康服务。

面对我国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通过家庭医生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疾病干预模式,才能更好地应对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健康需求,同时帮助缺乏专业知识的患者提升理性就医的意识,促进构建“全科-专科”的有序医疗服务转诊体系,进而推进现代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

  (作者:梁鸿,系复旦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