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6家冠名红十字医院成功续约
8月13日,静安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续约仪式在静安区中心医院举行,6家冠名医院成功申请续约。此次签约既是闸北、静安“撤二建一”以来首次迎来的签约仪式,也是回顾总结上一轮取得的成绩,谋划展望新一轮发展的良好契机。签约仪式上,6家区属冠名医院的法人代表或分管领导争相发言,从不同的角度分享展示红十字工作特色和亮点,签约仪式成了交流互动的大舞台。
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王震主持会议,他对过去3年6家区属冠名医院的红十字工作进行总结,主要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任务和“一轴三带”的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核心职责,为打造静安“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取得了 “四个得以、四个得到” 的佳绩: 一是 抓住“撤二建一”历史背景和群团改革战略机遇,加强组织建设,更新红十字冠名,及时召开医院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力量得以调整充实,理事和会员的作用得到及大地发挥。 二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播红十字运动和人道主义理念,营造红十字医院文化,拓展活动领域,丰富载体和内涵,国际红十字七项基本原则得以实践,“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南丁格尔精神得到有效的弘扬。 三是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和《上海市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依法履行权利,认真践行义务,红十字会的声誉和群众信任度得以维护,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修订和完善。 四是 积极开展红十字医疗救助特色项目,优先救助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病患群体,不同程度地减免重病老人和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志愿服务团队得以锻炼和成长,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德医风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天熙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各冠名医院所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她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一是珍惜红十字冠名,进一步明确冠名医院的定位,依托医院特色,坚持以 “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己任,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冠名协议,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依法合规开展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发挥红十字医院的独特作用,围绕市区中心工作,整合资源,提升影响力,扩大受益面,在提高医疗服务中也传递红十字精神;三是发挥红十字和医疗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创新工作理念,继续保持和深化品牌建设,突出人道服务的实效性;四是发挥医务人员人才优势,进一步扩大志愿者队伍,充实救灾、救护和献血、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等方面的志愿者团队。
(静安区红十字会 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