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中心组织开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6周年宣传执法活动

17.03.2016  17:38

今年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6周年,码头中心高度重视,根据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执法活动。

一是发动辖区内港口企业特别是港口客运站,积极配合市健促委开展无烟立法舆情调查,通过@上海发布、@无烟上海、@健康上海12320、@上海健康促进(微博、微信)等平台,转发调查链接推广调查,支持无烟环境立法活动。同时,码头中心督促、指导各客运站积极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条例》具体规定以及吸烟的危害性,加强控烟场所管理。

二是结合日常检查,重点开展对港口客运站(含轮渡)经营人的控烟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照《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所在单位的控烟职责,码头中心进行了28次控烟专项执法检查,96次巡查,先后共出动174人次,检查66家次港口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客运(轮渡)站的控烟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能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禁烟标识的设置是否醒目规范、候船室和引桥上是否有烟蒂等。

三是以标语横幅为载体进行宣传。在中心的积极发动下,港口企业特别是港口客运站,积极投入到了控烟宣传活动中。6家港口客运站悬挂了“认真贯彻落实控烟条例,轮渡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等宣传内容的横幅;5家以电子屏幕滚动显示控烟标语,6家张贴了控烟宣传画,4家以黑板报形式进行控烟宣传的形式进行宣传。各港口客运站均在指定区域和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公示监督电话。特别是吴淞口国际邮轮港码头候船室人流量大,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让大量出境游客明白吸烟污染环境,有害自己和他人,更污染环境,确保了客运站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并大力发挥禁烟劝导员队伍作用,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环境,进一步提升客运站窗口服务的文明形象。

四是以发放控烟宣传单的形式进行宣传。在上海市轮渡有限公司轮渡站,中心执法人员及轮渡站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控烟宣传单的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吸烟的危害,倡导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家共同营造健康、清洁、无烟的社会环境”。本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及轮渡站工作人员16人次,发放控烟宣传单230份,取得了良好的控烟宣传效果。 通过本次控烟宣传执法活动,不仅提高《条例》在乘客中的知晓度,也增强了港口经营人贯彻控烟宣传与管理的责任意识,控烟状况得到切实改善。

下一步,码头中心将通过深入法制宣传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个人和港口经营企业对控烟责任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港口客运环境秩序。

(码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