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新规本月实施 行业协会建议逐步推广“服务收费”

04.11.2014  09:03

  本月1日起,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新规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者将面临3万元罚款。双休日是市民在外用餐高峰,上海的餐厅还设最低消费吗?记者日前前往探访。

  “最低消费”上不了台面

  上月底,记者致电中山公园龙之梦8楼一家川菜馆为同学聚餐订座,接线员明确表示“14—16人包房最低消费1500元,10—12人包房1200元”。新规生效后,这家餐厅的最低消费还在吗?

  上周日中午,记者和同学一行10人如约来到餐厅用餐。一踏进10人包厢,服务员就说:“这里最低消费1200元,不含酒水。”记者问:“不是规定不能设最低消费了吗?”服务员答“不知道”。记者翻阅该餐厅菜单发现,上面明示了“餐前小菜费”、“茶位费”,但没有包厢最低消费标准。点菜完毕后,很快有一名服务员送上总价877元的菜肴清单,提醒说:“你们现在消费还不到1200元,包房有最低消费的。”当记者提出将根据用餐情况再加菜时,服务员表示了认可。

  用餐期间,记者加点了一些饮料,结账时总价900多元。原本担心餐厅会要求按最低消费标准加菜,但服务员未对账单提出异议,最后这顿饭也没有花到1200元。“如果最终包房消费者消费金额不太离谱,餐厅应该不会强求最低消费。”某星级酒店负责人向记者解读这家川菜馆在“最低消费”上的态度变化。他说,之所以会有“最低消费”,主要是餐厅考虑到运营成本:“比如10个人的包房,换成大堂可放3张4人桌,翻台率也比包房高,还不用配专门的服务员。通常而言,餐厅大堂每平方米利润率是包房的1.5倍。如果不设最低消费,遇到‘霸桌’的消费者——比如2人用餐选择10人包房,金额又与大堂的人均消费一致,餐厅的成本不是算不过来了吗?”但他也承认,虽然设置“最低消费”可预防“霸桌”,但毕竟有“强迫消费”嫌疑,应当取消。

  “服务收费”是否可行

  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餐厅根据新规取消了最低消费,但有的提出只有用餐人数符合标准才能使用包房。在正大广场的广州蕉叶餐厅称,10人以上才能入座大包房;小南国表示,包房消费8人起订;张生记也明确,包房只提供给10名以上的消费者……不过,这些餐厅都没有设置最低消费。业内人士认为,餐厅用就餐人数为包房设门槛,也是出于成本考虑。

  那么,如果四五位消费者想使用原本8人以上才能用的包房,怎么办?餐饮行业协会认为,市场应当逐步建立起“为服务付费”的意识。相关人士指出,有的餐厅设有“包厢使用费”、高星级酒店也有10%—15%的服务费,这些费用设置并非不合理,关键要看餐厅是否明确收费标准,并且提前告知消费者。

  律师程茂指出,餐饮业作为服务业,除了提供菜肴之外,服务本身也具有一定价值。如果餐厅提供好的用餐环境、好的服务人员,并将这些服务“明码标价”,让消费者自由选择,也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消费者也表示认可“服务收费”。私营业主王华提出:“最低消费标准大多由餐厅说了算,为什么有的包房要1000元,有的却要2000元?完全不透明,所以不合理。但‘服务收费’可以把费用说明白。”外贸公司负责人齐昊燃认为:“在包房吃饭,花多花少是消费者的权利,不是餐厅的权利;但为用餐环境和服务标价,餐厅也可以有发言权。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