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局拟定街道经费保障实施方案

10.04.2015  17:21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拟定了街道经费支出保障实施方案。

  宝山区街道经费保障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完善、不断规范的方式推进街道经费支出保障,确保街道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

  2015年街道经费保障遵循五方面要求:一是托底保障街道2014年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的各项支出;二是调增各街道2014年招商引资经费中用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的支出,推动街道将工作重心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转移;三是保障区委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各项经费;四是扶持社会治理创新,保障政府实事项目的增量;五是搭建政府购买服务平台的保障原则。

  2016年及以后街道经费支出保障在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确保安排街道“三公”支出的公平性;二是根据街道不同的情况,做好街道特色项目的保障;三是提高工作质量,街道共享区域经济发展成果。在全面理清街道事权和研究制定街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内容和相关标准定额的基础上,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核定街道各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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