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20.12.2016  23:32

  为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保障财政运行安全,宝山区财政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机制”管理,成立区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级债务管理联系人制度,定期编制上报政府性债务月度、年度报表,分析政府性债务规模及风险状况。

  二是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地方债务管理平台,做好集中管理、风险评估、总体控制和分级承担,加强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是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收付平台,抓好项目集中审批、资金集中收付和监理集中委派,及时调整资金余缺,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四是实行“预算”管理,将债券分配情况和债务报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并纳入调整预算,编制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有效减少政府债务过度依赖于土地出让金的现象。

  五是实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考核问责机制,将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情况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纳入区政府对镇政府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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