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环境监察支队雷霆出击 严厉打击辖区非法收集废机油黑点
29.11.2016 13:34
本文来源: 环保局
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对蔡某、李某等4人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已构成环境污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此案标志着宝山在打击非法收集废机油黑点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效震慑辖区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此4人于2015年起收购废机油150余吨,互相结伙且未取得行政部门许可,因借用已关闭企业场地从事经营活动被环境执法人员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两大难点。一是当事人狡兔三窟,为逃避监管多处转移,且上下环节均为私人交易,无台账合同,难以锁定证据;二是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坚持声称仅仅存在交易行为,未处置危险废物,也未造成环境污染,且互相推诿,辩称自己并非主犯,对具体过程一概不知。
针对上述困难,宝山区环境监察支队攻坚克难、抽丝剥茧,层层递进,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一是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公安部门掌握犯罪嫌疑人行踪,在其“进货”过程中控制嫌疑人及证据,对涉案证据全部进行扣押,在办案工程中始终与公安、法院保持双向信息沟通,确保证据链完整、有效;二是及时对场地土壤及周边水体采集样品,用数据固化其环境污染罪行;三是连夜制作笔录,不给嫌疑人可乘之机,通过集体询问、个体询问、旁证询问等方式互相印证,锁定责任主体,同时在制作笔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向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最终当事人在铁证面前俯首认罪,并在环保部门监督下合法合规处置已收集的废机油。
针对这一现象,宝山区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将以点带面,进一步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收集废机油的黑网点、黑作坊,构建立体防控体系,同时宝山区环保部门将结合“五违”整治,将具体情况抄告有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做到处罚一家、清拆一片、巩固一方。(宝山区环保局)
本文来源: 环保局
29.11.201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