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档案局把集中学习作为常效机制抓实抓成效

21.10.2014  12:43

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宝山区档案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契机,开展了“学业务、练技能,提素质、优服务”的集中学习活动,努力打造常态化的业务学习机制。

自5月份中办、国办下发《意见》以来,宝山区档案局高度重视,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一是自主学习。5月至7月,各科室结合本职业务工作,首先进行自主学习和业务思考,对照《意见》精神,查找思想上对业务学习放松与懈怠的根源,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查找新形势下开展档案工作突破与创新的方向方法。二是专题档案业务知识学习。7月14日、7月24日分别由两名业务骨干给大家上课,详细学习了“接收进馆档案质量标准”与“进馆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从而更好地指导2014年档案进馆工作的开展。三是集中交流学习。8月11日、9月22日档案局两次进行全体学习交流,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部作了学习后的交流,畅谈了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打算,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做好档案指导、档案信息化和档案收管用等环节工作,扎实做好档案基础工作,弘扬宝山的档案文化,在宝山发展大局中发挥档案应有的作用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如,征集编研科同志交流中提出要实行“精品”战略,综合汇、编、研工作拿出一系列有特色、有形象、有影响力的作品;监督指导科提出要实现指导方式的转变,探索分层分级的指导模式,创新思维,突破瓶颈,推动我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建档工作的开展。

在学习《意见》精神的同时,档案局紧贴形势,积极做好集中学习的常态化工作。9月底,10月上旬,又集中组织了两次学习。一是集中学习了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二是学习了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学习习近平同志考察浙江省档案局馆时讲话座谈会上的发言,学习了上海市档案局馆长朱纪华对《实施意见》的导读。在学习中,局领导要求要以贯彻《实施意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乘势而上,抓好宣传、抓好学习、抓好落实、抓好业务。

在学习中,局馆主要领导带头参加,也都纷纷发言表态交流。局馆长奚玲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学习领会《意见》等上级精神,最终目的是贯彻落实。在学习中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与中办、国办15号文和上海市两办26号文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结合起来,与区委、区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工作上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必须创新载体、拓宽领域,必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必须强化措施、落实保障。

今后,区档案局将把档案业务学习活动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学习,不断提升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出一支“积极学业务,努力当先锋”的档案队伍。

(宝山区档案局 吴鑫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