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凶手"定位"受害人 宝山一协警被收买窃取公民信息

24.10.2015  11:54


一起蹊跷的伤害案,暴露了行凶报复背后,鲜为人知的利益链。一名常驻派出所协助公安人员办公的协警,暗中却为不法分子查询个人信息提供“有偿服务”。日前,这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在上海宝山法院一审宣判。 
伤人案牵扯出另一案

李某本是个“正直”的人,在身边人看来,他的所作所为绝不可能与犯罪有关,因为他曾经是宝山区某社区保安队的队员,还担任某派出所协助民警的工作。协警,虽不是正式的警察,可好也有个“”字,然而,李某却利用自己的这一身份,做起了监守自盗的事。
  


一年多前,在宝山区宝杨路附近发生一起伤人案件,被害人常先生被人用刀砍伤。警方调查此案时,常先生表示,砍伤他的人面生,他并不认识,为何对方会知道他的行踪,常先生也很疑惑。经过对作案者讯问,警方得到了关键的线索,原来砍常先生的人与他无冤无仇,只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根据作案者的说法,是一位与常先生有过节的人,出钱雇人去砍常先生。
跟着这条线索,警方找到了“雇主”,“雇主”面对证据,也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雇主”被找到,常先生的案件可以告一段落了。但,“雇主”又是怎么知道常先生会出现在宝杨路附近的呢?“雇主”交代,为了知道常先生的行踪,他从成某处出钱购买了有关常先生的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应该得到保护,怎能买卖?根据“雇主”提供的信息,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成某,并从成某处得知了他还有同伙,这个人就是在某派出所担任协警的李某。

协警擅进系统查信息

成某和李某被警方控制后,如实交待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原来,成某和李某是朋友。李某担任某派出所协警工作后,便可以有机会进入相关系统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成某认为这是一大便利,因为他发现有不少人愿意出钱查询或购买他人的基本信息、通讯信息、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于是,成某就经常拜托李某帮他查询相关信息,并将查询到的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发给购买者。
  


从2014年3月 到2014年9月,李某应成某的请托,帮他查询过包括常先生在内的十余人信息。2014年8月,“雇主”就是收到成某发给他的有关常先生的个人信息后,才能准确“定位”常先生,雇人对常先生实施伤害,最终导致常先生重伤二级。
今年6月,宝山区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李某、成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宝山区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并一审审结了此案。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以及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某、成某都一一承认。李某的辩护人提出,李某获取的信息数量少,有坦白情节,又是初犯偶犯,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和成某结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处罚。李某和成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李某和成某分别因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看看新闻网记者 吴海平)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