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624名法官参加首批入额考试 助理审判员占比超85%
东方网5月31日消息:昨天上午,来自上海三级法院的624名法官在上海法官学院参加了上海司法改革全面铺开后的首批入额考试。这是上海继完成4家试点法院法官遴选工作之后,在全市层面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根据《上海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法院法官入额考核(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官入额程序分为7个步骤,统一书面考试是其中一环。据介绍,书面考试前需经过申请报名、岗位承诺、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等程序,书面考试后还需经过审委会面试,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
此前,上海法院经过自愿报名、法官岗位承诺,以及对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共有2202名法官参加首批入额遴选。上海法院采用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对这批法官中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以不同方式择优遴选。
据介绍,以往从助审员晋升为审判员,在上海法院都须经过严格的书面考试和面试选拔。因此,对审判员,上海法院此次以业绩考核为主,以能力考试为辅,择优确认入额。其中,在办案岗位工作的和离开办案岗位不满五年的审判员,主要考察其办案工作实绩,考核合格,可予入额。在综合岗位工作、此次提出转岗且离开办案岗位5年以上的审判员,工作实绩考核通过后,还需参加考试。
对助理审判员,则以业绩考核与能力考试相结合方式择优遴选入额。首批入额助审员需符合一定年限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即高、中院助审员报名入额的需从事司法工作满6年,基层法院的需从事司法工作满5年。符合资格条件的助审员经工作实绩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
根据上述情况,上海法院确认参加此次入额考试的法官共624人,其中审判员91人,助理审判员533人。
此次书面考试,主要对参考人员的法律知识、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设置了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裁判文书撰写等题型,其中,案例分析和裁判文书撰写区分专业方向作答。
书面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经过审委会面试,并按既定程序产生拟入额法官人选,根据上海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要求上报进行确认和遴选,最终选拔出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纳入员额管理。
审判员董燕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一科科长,此次提出了转岗到一线办案的申请,由于已离开审判岗位超过5年,需要参加入额考试。她表示,这5年来法律更新很多,“这次考试对我个人来说也是一次再学习的机会,我也可以对一些新的法律进行一次系统学习。”根据《上海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综合岗位审判员转岗到办案岗位入额后,必须在一线办案,原综合岗位行政职务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