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新《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将与教师进修培训项目相关的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对使用方向相近的项目资金予以整合归并,并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管理、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严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教师进修培训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标准和内容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不得在项目支出中以各种形式安排工资性质的人员经费。单位应当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妥善处理绩效工资调控问题。建议区教育局结合事业单位按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总量专项工作,积极与区人保局协商,科学衡量教师进修培训中,由系统内教师担任讲课教师、主持人、指导专家等所增加的工作量情况,并在核定教育系统教师收入调控总量时予以统筹考虑,妥善解决绩效工资调控与保护骨干教师参与培训指导积极性之间的矛盾。
四是加强项目专项结报及专项清理。项目实施完毕后,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对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结算报告,结余资金收回财政国库。非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结转至次年,特殊情况需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新《预算法》以及国家及本市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工作要求,在完善专项结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结合预算安排与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