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推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资质审批改革

10.11.2015  23:36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专业服务机构诚信自律,日前,市安全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资质审批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5年11月1日起,对本市乙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增项、延期申请实行承诺整改即予发证的资质认定方式。     《通知》主要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三类机构在提出相关申请并接受现场评审后,被认定通过但需要整改的,可选择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审要求完成整改。市安全监管局即对符合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的资质申请,作出准予资质认定的审批决定,并颁发资质证书。如申请机构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市安全监管局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由机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