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吵架闹矛盾 家长“大打出手”场面血腥
平日和睦相处的邻居,却因孩子间的小冲突转变成了两位家长的“大打出手”,导致一方被打伤,另一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余军和丁林两家既是邻居又是老乡,由于两家的小孩岁数相近,常在一块儿玩耍,两家人往来频繁,多年来一直相处融洽。
今年9月的一天,丁林的孙子丁小杰在家中嫌无聊,吵着要去隔壁余军家玩。丁林一听是老乡余军家,爽快答应了,心想正好趁孙子不在家可以整理打扫一番。丁小杰一进余军家大门就和余军的儿子余浩然玩耍嬉闹起来,这两个孩子在一起玩耍素来不吵不闹、相互谦让,余军也就任他们单独在房间玩,自己忙其他事情去了。但没过多久,余军听到自己的儿子在房间里哭闹,赶忙扔下手中的活进去一探究竟。余军一进门,余浩然就扑了上去,哭诉丁小杰咬他。余军看了看余浩然手上红红的牙齿印,既心疼又生气,不由分说地一把抓住丁小杰将他“拎”到院子里,丁小杰一边挣扎一边哭。此刻正在扫地的丁林听到哭声便寻声而去,竟然看到自己的宝贝孙子被余军“拎”了出来,气不打一处来的丁林连扫把都来不及放下就跑出去质问余军。
“你干嘛对我孙子这么凶!”手中还拿着扫把的丁林一边质问一边推了余军一把,这一推把余军惹得火气更大了,顺手拿起倚在墙角的一把竹制扫把就往丁林的腰上打去。丁林见其动手打人也不甘示弱,挥起扫把就往余军身上打,在互相斗殴中余军不慎将丁林的眼角处打伤,鲜血直流。余军见其流血心生胆怯,扔掉手中的扫把便回屋去了。
气愤难消的丁林坐在院子的台阶上,随即拿起电话拨通了小儿子丁淼的电话,告知小儿子他被打了。丁淼一听自己的父亲被打了,喊上朋友一同回家了解情况。丁淼一进门便看到满脸是血的父亲,边帮忙止血边问旁人是谁打伤他父亲的。这时,余军理直气壮地走了出来,大声说道:“我打的!”。丁淼看到打了人还如此气焰嚣张的余军,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扑上去就和余军扭打在一起,丁淼的朋友也就势扑上去帮忙。受困中的余军使劲浑身解数咬了丁淼一口才得以挣脱,溜回了屋里。
丁淼原以为余军已经被吓退,怎料没过两分钟,余军竟从家中拿出一根钢管出来示威,决定“一战到底”。丁淼见情况不妙,也不想闹出人命,便报了警。
事后,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丁林因外伤致右眉弓裂创伴右眼挫伤,构成轻伤二级,其右肘挫擦伤构成轻微伤。
被逮捕归案的余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也为自己的冲动行事后悔不已,并对丁林进行赔偿,取得了谅解。
原本只是一场简单的孩子间的“冲突”,却因“护犊心切”促成大人间的“战争”,最后两败俱伤,一方身陷囹圄,造成了两家的不幸,这个悲剧提醒家长们,要从自身做起给孩子做好榜样,切莫冲动行事换来终身悔恨。
(本文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案
犯罪嫌疑人余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
孩子因为年龄小并不具备妥善处理问题的能力,但身为家长应该从小教育自己的孩子学会朋友相处之道,并从自己做起。当孩子间有“冲突”时,家长充当的应是协调者的角色,而不应为孩子出头教训对方,这样只会扭曲孩子是非观念,传授错误的解决矛盾的方式方法。
现在绝大多数家长都是将孩子“捧在手心”呵护备至,难以接受孩子受到欺负。如果案发当日,余军能够妥善处理孩子的“冲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化干戈为玉帛,而不是采取粗暴的方式将丁小杰“拎”出门外,就不会造成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