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举办“保险法前沿问题”专题讲座[图]
12月16日,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前沿问题”专题讲座在凯原法学院203会议室举办。台湾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台湾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原董事长林建智做题为“问世间,保险为何物?归于何人?”的讲座,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台湾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总经理张冠群做题为“寿险公司常见争议——适用公平合理原则案例”的报告。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和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韩长印主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王静担任此次讲座与谈人,法学院部分校友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此次讲座。
林建智教授通过案例提出,现行保险法对保险的定义太过笼统,无法明确区分保险与类保险,造成逻辑上的谬误,因而有必要厘清争议。他认为,在界定保险定义的过程中需遵循一定原则,契约法的定义可以比较宽松,但保险业法的定义必须明确。林建智强调,在厘清争议的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特许行业、私法自治原则。同时,应增列实质要件(如风险转移、集合同质风险、费率精算),而在保险特许监理中,应落实“罪刑法定主义”,加入使用名称、不特定人或规模门坎等要件,确定其范围。
张冠群教授针对保险合同法公平合理原则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公平合理原则为衡平法则所衍生之救济原则,用于补充法定救济不足,或依法所给予之救济将造成不公平时而适用。2000年《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明确规定公平合理原则。2011年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同样规定公平合理原则。但张冠群认为,公平合理原则为法理的明文化,仅有法理的规定,尚缺乏子原则与适用要件。
王静法官发表评议意见。她提出,两位教授所分析的具体案例展示了很多制度在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她认为林建智教授提出对保险本身的判断是保险法的核心问题。现在保险产品的创新发展极快,对于保险的性质比如履约保证保险属于保险还是保证的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同时,她赞同张冠群教授的观点,并指出案例分析是非常重要的学习路径,案例与学说的协同发展是推动法治进步的最大动力。
讲座最后,韩长印教授衷心感谢与会嘉宾为在座师生带来一场思想盛宴和学术大餐,并鼓励同学们针对讲座内容进行后续学习和研究。
据悉,本次讲座由超星学术视频数据库全程录制并将上传至网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也将与国内外保险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机构开展长期、积极的交流与合作,并不定期邀请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中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采取多种形式分享学术信息,为学生了解保险法实务动态、学习保险法理论提供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