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加快学校各类财政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23.09.2016 20:08
本文来源: 上海理工大学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财政支出执行管理的通知》(沪财预〔2016〕39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清理市级预算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沪财预〔2016〕27号)相关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财务处现将各类经费的执行期限做如下提醒:
一、经费编号为“1”、“2”开头的项目
经费项目编号为“1”、“2”开头的项目均为财政预算资金,由于实行国库单一账户,故此类项目均为年度项目,若年底之前未能执行完毕,财政平台关闭后将不能继续支付, 无法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
二、经费编号为“5”开头的项目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市财政的相关文件精神,经费项目编号为“5”开头的各类专款项目结余资金和2年以上(2014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特别提醒: 2014年度到款的“5”开头的项目负责人,关注项目执行进度,如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请在年底前提供证明文件报财务处。2016年底,财务处将根据市财政的统一部署将结余资金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后市财政将通过主管部门通知各预算单位将结转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三、经费编号为“3”和“4”开头的项目不在本通知范围
请各学院、各主管部门以及各经费项目负责人关注项目执行情况,2016年年终关账的具体时间等市财政局下达通知后,财务处将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6年9月20日
本文来源: 上海理工大学
23.09.2016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