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评价如何避免“爱有差等”

23.08.2016  17:39
  学术评奖的背后是评价,折射一种学术评价体系的制度、标准和偏好。“爱有差等”,乃人之常情;“文人相轻”,今天之学者恐也不能都免其俗。这给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带来了现实的困难。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有学者认为应该主要依靠提高科研工作者的道德水平,这当然是有意义。但历史经验表明,把希望寄托在“人性本善”,而不从机制设计的角度着手,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新形势下,信息化为建设更加科学、全面的学术评价机制,开辟了新路,提供了强大的手段,值得予以关注。
  在传统科研评价机制下,常常由个位数甚至一两位权威学者对一项科研成果或人才进行评价,难免受到心理误区效应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况且,中国传统上是人情社会。在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罗网中,学者未必都能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如果评价者的数量增加到30人甚至100人以上,是不是就可以大幅度提高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从统计学的角度看,这可以大幅度降低学术评价过程中的各种系统性和非系统性误差。
  但在传统技术条件下,增加对单项科研成果或人才的评价者人数会提高成本,并具有其他许多实际困难。信息化为这一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契机。建议由教育部或社科机构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信息化平台,并根据一、二级学科的划分设立分平台,所有的学术评价都逐步转移到平台上进行。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乃至博士研究生,同时作为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加入相应学科的平台。这既有益于发挥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也可防止学术垄断和近亲繁殖。从某种角度看,也体现出真正的学术共同体精神。其中,每个社科工作者都同时作为权力和义务而存在。
  当然,考虑到每个成员的学术水平相差悬殊,可以按照职称,也可以根据基于国内、国际数据库计算出的个人计量学指标,对每个成员的评价赋予不同的权重值。有了这样的学术评价信息化平台,学术评价的成本就能大大降低,效率则能大大提高。因为,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可以随时随地在平台上进行;评价者又可以在成员中随机抽取,从而能够保证符合统计学的要求。同时,还可以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信度、效度进行动态的、即时的监控。
  与自然科学研究不同,社会科学研究和评价应该强调中国特色,包括强调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相关信息化平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分平台,不仅可以用来评议本学科的科研成果,而且可以用来评议其他具有强烈意识形态色彩学科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这种评议结果既可以通过赋予较大的权重,也可以通过“一票否决”的方式体现在最终的结果中。
  同时,学术评价信息化平台不应该是封闭的,而应与国家的其他信息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这对评价应用类或决策参考类成果的真实价值尤为重要。长期以来,一个决策参考类课题如果得到领导采用,就可以结题并万事大吉。但是,得到领导采用后产生了怎样的实际效果,就没有多少人关心了。或者,在重要报刊上发表了文章,人们往往只关心其是否观点正确、逻辑严密抑或文字优美,但它在多大程度上对读者的思想和价值观产生了正面影响,往往都是未知数。
  显然,对这两项成果的真正价值进行评估,不能仅仅满足于领导采用或观点正确。前者需要社会经济系统中的若干指标和数据,后者则需运用心理测量学和传播学的方法和技术。这些只靠研究者自己搜集,显然有一定难度。而与其他信息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就能更准确、更科学、更全面地评估社科成果的社会价值和应用价值。(作者 钱革 上海财经大学)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