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杨庆存:学习六中全会精神要把握一个主题吃透两个文件

04.12.2016  20:35

[编者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便于师生更好地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全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开辟“专家解读”专栏,特邀校内专家撰文,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进行解读,供我校师生学习参考。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闭幕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立即兴起。把握要义、突出重点、抓住精髓、注重实效,成为必然要求。 

深刻把握一个主题:全面从严治党

六中全会是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会议,也是把党的建设推向新境界的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深入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真践行六中全会精神,才能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新局面,确保我们党更加有力地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之梦,最大程度地发挥引领世界的历史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统一指挥,必须有智慧强劲的领导核心。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赢得世界赞誉。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对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深刻吃透两个文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重大制度成果,也是立足当下、着眼未来的战略安排,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共同构成六中全会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三大成果。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就要深刻全面地把握思想内涵,尤其要深刻理解和牢牢铭记党内政治生活的规矩与要求。这里将基本要义与重点内容归纳为以下十方面。 

一、坚定理想信念“四必须”与“三坚持”。 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须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坚持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坚持中央领导同志作专题报告制度。 

二、党的基本路线“三必须”与“八坚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及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 

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三必须”与“三不准”。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十二不准”与“三反对三禁止”。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等。 

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必须”与“三不许”。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五必须”与“五反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二必须四坚持”与“五不准三禁止”。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领导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八、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坚持”与“二突出”。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 

九、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三不能”与“七不准”。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四必须二带头”与“五禁止”。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