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插足上司婚姻又与他人交往 致两男子决斗
《前男友PK现男友 感情纠纷最后成了命案》后续报道
杭州新青年广场血案昨开庭,案件背后的真相令人唏嘘——
1989年生的兰州女孩插足上司婚姻,同时又与他人交往
两个事业有成的IT男凌晨为她“决斗”,一人最后倒地不起
一场畸形“三角恋”,最终毁了三个人
本报
今年1月30日凌晨,位于杭州闹市区的新青年广场9楼一房间内发生惨烈血案:909室房间内外到处是血,门口一名年轻男子左手掌被砍断,上身至少有两处血窟窿,在现场的一男一女都已被吓傻了,屋内还有一把带血的长剑(详见本报1月31日报道)。
新青年广场血案发生后,引发杭城民众极大关注,众人当时猜测,命案可能是由感情纠纷引起。昨天上午,随着这起故意杀人案在杭州市中院开庭,新青年广场命 案背后隐藏的畸形三角恋情才逐渐得以还原:原来,女下属与上司保持多年婚外恋,此后又同时与他人发展恋情;新男友上门讨说法,结果惨死在情敌乱剑之下。
让人深思的是,包括女子在内,陷入畸形三角恋的三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两名男子还都事业有成并处于上升期。一场血案最终让三人的命运彻底改变,留给家人的只有无尽的伤痛。
孽缘萌生
昨天上午9点45分,被指控故意杀人的阿刘被带上法庭。他的个头不到1.70米,身材偏瘦,戴着一幅黑框眼镜,样子很斯文。
起诉书里提到,阿刘与小王2008年就开始保持情人关系,并在发生血案的杭州市拱墅区新青年广场B座909房间同居。
法庭上,阿刘回忆了与小王认识交往的经过。
1978年出生的阿刘具有本科学历,是上海一家IT公司杭州分公司的总经理。2007年左右,他在甘肃兰州出差时认识了当时还在上大学的小王。
小王1989年出生,整整比阿刘年轻11岁。此后,两人有保持联系,小王家境不太好,阿刘还给小王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到了2008年,大学毕业的小王来到杭州,并在阿刘手下从事财务工作。
阿刘是辽宁人,此时的他,早已于2007年结婚,妻子在南京工作,他们在南京买了房,2008年还有了孩子。
但是,不论是巨大的年龄差距,还是婚姻的约束,都没能阻挡住一段畸形恋情的开始。
小王到杭州上班后,与阿刘工作中是上下级关系,但在生活中则成了一对恋人。阿刘说自己年收入在20万左右,平时各项开支基本公司可以报销,他名下有奥迪 车和宝马车各一辆,奥迪车由南京的妻子开,宝马车留在杭州,他出差在外时,宝马车小王在开。去年年底,阿刘在杭州买了一套单身公寓,案发时还没拿到房子。
小王年轻漂亮,平时又开着宝马车,还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照片炫耀,身边很多人对她羡慕不已。
畸形三角恋
根据阿刘在法庭上的说法和小王的证言我们可以知道,其实一开始,小王并不知道阿刘已婚。
而阿刘有家室的事情暴露之后,他曾承诺:会和妻子离婚,再与小王结婚。不过,此后阿刘一直没有离婚的意思。
“我曾经还想帮她找男朋友。”阿刘昨天在法庭上说。
有同样想法的不光是阿刘,对于小王而言,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她希望自己有个家,也希望能交往一个“真正”的男朋友。
死者阿源在去年10月左右,进入了小王的视野。
阿源身高将近1.80米,大学学历,从事的也是IT行业,做软件销售工作,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昨天在法庭上,阿源所在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阿源生前月薪超过20000元,年薪有40万元。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阿源也在新青年广场附近上班,与小王偶然认识。因为同是兰州老乡,两人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结识没多久,两人就在去年底回老家时一起见了双方父母。
阿源在杭州有一套房子,小王提出,结婚之后,她的母亲要来杭州帮忙带孩子,要再买一套房子给母亲住。就在案发前,两人还一起去看过房子。
对于小王和阿源的交往,阿刘说自己知情,但并没有明确反对。
而更让人无言以对的是,小王与阿源谈恋爱的同时,并没有断绝和阿刘的交往。小王甚至会当着阿刘的面给阿源打电话,阿刘也经常翻看小王与阿源的微信聊天记录。
小王曾告诉阿刘,如果他不与妻子离婚,自己就要和阿源结婚。
就这样,小王一直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直到案发前。
凌晨血案
今年1月29日晚上,在北京出差的阿刘乘飞机回杭州,小王开着宝马车去机场接他。
当两人回到新青年广场的住处时,小王敏感地发现阿刘肩膀附近有清晰的牙印,她怀疑阿刘是不是背着自己又在外面风流快活。不过,阿刘矢口否认,他甚至还拿起家里的水果刀,把牙印处的肉给挖掉了。
对于情侣而言,总是床头吵架床尾和。如果事情只到这一步,阿刘和小王间的问题或许还在两个人的可控范围之内。不过因为一个电话,两个人的闹别扭一下子演变成了三个人的恩怨情仇,事态发展便一发不可收拾。
吵架后,小王觉得阿刘恶心,就让阿刘去外面住,还让他下楼到车上找身份证。期间,小王开始给阿源打电话。阿刘上楼后,一把抢过小王的电话并掐了。
之后,阿源一直打不通小王的电话,于是通过短信和微信等方式问小王“是不是把我拉黑了?”
而此时,手机正在阿刘手上。阿刘回复说:“你叫什么叫,就是把你拉黑了。”……
很快,焦急又生气的阿源赶到了阿刘和小王的住处,并在外面叫门。
楼下的住户提到,1月30日凌晨零点20分左右,有听到楼上909室内有很大动响;期间,他们还推开窗,叫楼上的住户不要再吵了;后来,他们还听到楼上有人倒下的声音;再到后来,一片安静……
不久,120救护车和警车都先后赶到现场,大家才知道发生命案了。
起诉书中是这样说的:“2015年1月30日凌晨,被害人阿源从微信中得知被告人刘某与王某在一起,便赶至新青年广场B座,踢踹909室房门。刘某被迫 将房门打开,两人随即发生扭打。打斗中,被告人刘某抽出挂在房内墙壁上的金属长剑朝阿源身上砍刺,致使阿源身上多处受伤、左手掌断离。后刘某让王某拨打急 救和报警电话,并留在现场。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发现阿源已经死亡,民警在现场将刘某抓获。”
法庭激辩
经鉴定,阿源的死因是遭锐器刺戳,砍切致右侧锁骨大动脉、左侧尺桡骨动脉离断,急性大出血死亡。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阿刘用金属长剑连续砍刺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还进一步分析说,阿刘有杀人的故意,因为被害人阿源的左手掌被切断,还有上身的两剑都穿透进入胸腔,足见阿刘当时用力有多大。另外,阿刘明知宝剑锋利还用来砍刺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并放任被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
“我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想到要杀他。”阿刘当庭辩解说,自己和阿源无冤无仇,案发前两人只是见过一两面,彼此并不熟悉。阿刘说,阿源闯入房间里,自己 与小王都没穿什么衣服,阿源先动了手,他为了不让阿源近身才拔出剑来挥舞……阿刘称,他也不知道砍中阿源多少刀,直到阿源倒下后,他才感到害怕,还去扶了 对方。另外,阿刘还称,宝剑是平时买来送人的,不是为作案特别准备的。
阿刘的辩护律师认为,阿刘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导致故意伤害致死,因为现场的勘验显示,案发的909房间除了阿源倒地的门口之外,房间内部的卧室墙面和地 面都发现了阿源的血迹,说明阿刘不是先拔好宝剑开门等着阿源进来,而是阿源进来之后,两人发生打斗,阿刘再拔剑,他的行为不属于故意杀人。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800万元(阿源年收入40万乘以20年)巨额赔偿,阿刘表示,将把家产中自己的份额拿出来赔偿阿源家人。据阿刘的辩护律师表示,阿刘能拿出的赔偿金额在120万元左右。
庭审从昨天上午9点45分一直持续到下午13时30分左右。因为就附带民事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且控辩双方分歧较大,审判长表示将综合庭审查明的情况及相关事实和证据,择日再对本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