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位委员呼吁发放低温津贴 为劳动者带去温暖

19.01.2017  20:04

  数九寒冬,低温津贴的话题再次成为两会关注焦点,工会界别的22位委员联名提交了相关提案。在这份名为《关于本市建立低温津贴制度的建议》的提案中,委员们一致认为,低温津贴制度与高温津贴制度同样重要,应改变当前法律规定与规范执行缺少制度衔接的现状,让在寒风中坚守岗位的劳动者得到社会关爱。

  提案指出,尽管上海地区冬季的室外气温高于北方,但低温作业的行业和岗位依旧存在。绿化市容、邮政快递、市政养护、送奶工和交通协管等行业和岗位,在冬季都会遇到等于或低于5℃的工作环境,为了保障城市运行和居民日常生活,这些行业的劳动者必须坚守岗位。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原劳动部《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和《上海市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建立低温津贴制度也有法可依。委员们同时指出,制度衔接的缺失,造成了一些企业想为不能为、能为不愿为、为了怕担责的现象。

  呼吁发放低温津贴在社会上已有较强共识。针对各种瓶颈阻碍,提案希望有关部门直面劳动者需求和法律要求,结合上海地区实际,建立本市低温津贴制度。具体操作上,建议低温津贴可参照高温津贴和工资增长指导线做法,就执行制度的主体,津贴发放对象、条件、数额、月份、形式等做出原则要求,对由政府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可将此津贴列入定额标准内容之一,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予以确定,为低温津贴穿上一件“保护衣”。

  22名委员特别建议,将享受低温津贴制度的对象主要限定在野外、露天低温条件下工作的职工,以突显制度保障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