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委员克扣补助款 监管漏洞让"小贪"频得手
7月22日消息:助学金、医疗补助款、困难补助金等对于特困人员来说,不但是政府体恤民情的心意,更是一笔“救命钱”。然而,有人竟在发放过程中私自克扣这笔钱。前几天,青浦区检察院对某街道一居民委员会委员薛华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居委会委员克扣补助款
今年35岁的薛华,是青浦区某街道一拆迁居委会委员,负责发放救助款。2013年春节前,在发放扶贫帮困资金时,独居老人赵老伯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于是她将赵老伯的慰问款1000元揣到自己的包里。过了很长时间没人过问这件事,薛华的胆子于是越来越大:老人清凉费、大病补助金、建军节慰问费、敬老日补贴等,她都会扣下200元—500元。
随着恶习的增长,她的良知逐渐泯灭。今年年初,街道对困难家庭发放帮困慰问金。薛华编制了一份帮困补助人员名单。谁料,里面竟有7人是薛华编造的。后来,薛华趁人不注意把这7份帮困款近6000元占为己有。
薛华发放春节帮困款时的反常行为,被身边的同事发现。,而后纪委介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薛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作案十几笔,侵吞扶贫优抚资金11390元。在被检察机关调查时,薛华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
监管漏洞让“小贪”屡得手
尽管薛华并非公务员,但《刑法》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在发放扶贫款的过程中,其被视为受政府委托发放救济款的公务人员,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同时,挪用救灾、抢险、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将从重处罚。
薛华屡屡得手,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不少受害人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平时较少与外界接触,对于政府发放贫困救济事宜不甚了解。深入追究,则反映了政府监管方面的漏洞。按照国家扶贫救济款的发放程序,一般都要求发放前调查、发放时审查、发放后监督,但在具体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程序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