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恋上人妻难自拔 被警方两次送精神病院
在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区前,徐刚手持自己老家郄马镇北部郄马村村部开出的证明:“我没有病。”
这是今年在网络上流传很广的一篇文章,也是网友们关注度很高的一个问题。某部影视作品里的一句对白也提到:在精神病院,“要是你经常笑,就说你有妄想症;要是不怎么笑,就说你抑郁;要是保持中立,就说你性格孤僻”—要在精神病院里证明自己“正常”,似乎成了一个无解的难题。
今天我们要讲的就是一个两次被送进精神病医院的男子的故事。
河北男子徐刚,爱上了有家室的湖南湘潭女子胡峰(化名)。为了“追求爱情”,他因心有不甘而苦苦纠缠。
看到这,你也许会说,这不过是一场有悖道德的情感剧。但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人的意料。近日,徐刚多次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悲愤倾诉:“我没病,却两度被湘潭当地警方送进精神病院……”
缘起:火车站一见倾心
“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姜畲派出所,在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上;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它的地址是湘潭市北二环路10号;湘潭市救助管理站,位于湘潭市双马镇向阳农场……”
11月14日,在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陪同徐刚前往这三个地点进行采访时,他精确地写出了这三个让他至今都刻骨铭心的单位的具体地址。
徐刚,31岁,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郄马镇北郄马村人。在过去短短三个月时间里,他自述两次被湘潭市姜畲派出所送往湘潭市最大的以治疗精神病为主的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区”。“治疗”时间一次为16天,一次为两个月零三天。每次出院后,他都被湘潭市救助管理站送回河北老家。
之所以把这三个单位的地址记得如此清楚,徐刚说:“为的就是有一天,我要再次来到这里讨说法,洗刷我‘被精神病’的耻辱。”
11月25日晚上,在徐刚递给记者的长达25页的材料中,记录着他“带血的经历”。
徐刚说,他完全没有想到,一场畸形的感情,居然让他被贴上了“精神病人”的标签,也让他受尽了屈辱。不过,即便是对这个徐刚认为把他“引入灾难”的女人,当记者问其恨不恨时,徐刚停顿了一会,反问记者:“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
徐刚一直念叨的女人叫胡峰,28岁,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据徐刚回忆,今年4月23日晚上10时左右,他到长沙火车站买票前往张家界。就在售票大厅里,他遇到了胡峰,两人在排队买票时就聊开了。临分手之际,两人互留了手机号码。
徐刚有在张家界做导游的经历,之后他便发短信邀胡峰到张家界旅游。“她回复我,等邀到朋友就过来。”
4月25日,张家界火车站,徐刚接到了独自一人来“旅游”的胡峰。徐刚8年前离异,一直单身,见胡峰一个人“赴约”,他单方面地认为:胡峰对自己有好感。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印证了徐刚的猜想。胡峰到来的第一天,徐刚带她游览了凤凰、永顺等地方,第二天晚上,两人“自然、自愿”地发生了性关系。
虽然胡峰告诉徐刚,她有家室,还有一个7岁的儿子,徐刚也明知道此时靠近胡峰会让自己变成“第三者”,但出于“对一个女人和家庭的渴望”,徐刚仍然飞蛾扑火般地陷入到了这场畸恋当中。
在张家界待了几天后,徐刚送走了胡峰。
再次见面,是5月3日。“她带着7岁的儿子出现在我面前。我们在张家界生活了一个月,像一家人一样,她儿子一直喊我爸爸。”徐刚认为,一个敢把儿子带来跟他住在一起的女人,肯定是想跟他过日子的,于是他决定带胡峰母子回河北石家庄,“当我提出来时,她没有反对。”
6月15日,三人启程前往河北。
“在我老家,我们一家人都把她当儿媳妇招待。”徐刚说,这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直到7月7日,徐刚把胡峰母子送回湖南,“我们是在长沙火车站告别的”。这一天,也是他和胡峰喜悲故事的分水岭。
纠葛:“第三者”疯狂求爱
11月30日,记者试图根据徐刚提供的QQ号联系胡峰,还看到她留下的QQ签名:“前段时间,发生的这一切,是今生抹不掉的恨。”
如今,胡峰已经离开村子,直面流言蜚语的,是胡峰的父母以及其丈夫李明(化名)。
“他(指徐刚)就是个骗子,流氓!”见到记者,胡峰的老父亲就愤愤骂道。在老父亲看来,女儿胡峰之所以有一段时间跟徐刚在一起,完全是上当受骗了,“去河北,基本上就等同于被绑架”。
当记者把胡峰家属的质疑转告给徐刚时,他嗤之以鼻:“绑架?在河北,我家旁边就是派出所。我承认插足她的家庭不对,但我们是两厢情愿的。”即便在别人看来有悖道德,但徐刚在言语中也不认为自己理亏。
李明告诉记者,妻子胡峰和徐刚在一起的两个多月,和家里基本处于“失联”状态,电话不接,短信偶尔才回一两次。
由于担心妻子和孩子的安全,一家人想了个办法。“在7月初,我们发了个短信给她,说有一笔20多万的移民款,必须要她本人在7月10日前回来才能领取。”李明说,这个短信起到了作用。7月7日下午,胡峰带着孩子回到了湘潭。此时,家里人还不知道,“失联”的两个多月里,胡峰到底经历了什么。
徐刚7月7日早上在长沙火车站跟胡峰告别后,“接着我几个小时都联系不到她,打手机一直是关机”。当天下午,徐刚才打通胡峰的电话,并提出要来湘潭和她见面,遭到对方拒绝。
徐刚知道自己“第三者”身份的尴尬,但是无法放下胡峰,执意去了湘潭“寻找爱”。花了两天的时间,他居然根据胡峰的姓名,经过派出所等途径,找到了胡峰家的详细地址。
当徐刚找上门的时候,他和胡峰的事也被李明知晓。“我真的想揍他,但被我母亲制止了。”“第三者”理直气壮找上门,当地村民们也愤怒了,报了警。
7月8日,这是湘潭市姜畲派出所第一次为徐刚出警。
11月14日下午,在姜畲派出所,副所长宋学文向记者大概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觉得因为是个感情纠纷,便把胡峰喊了过来,一起调解。“我们当时劝徐刚,人家有家庭,你这样做是不道德的。要他不要做过激的事,以免自己吃亏。”宋学文说,徐刚离开的时候,派出所民警出于关心,还给了他10元钱坐车。
然而,徐刚没有打算就此离开,在湘潭停留了一晚后,他不断拨打胡峰的电话。在约好的地点,徐刚等到了胡峰。不过,这次胡峰带上了丈夫以及她的另外两名男性亲戚。
“我们都保持了克制。”李明说,在知道徐刚身上连路费都没有后,自己还给了他200元钱。不过,在徐刚看来,最刺痛他的还是胡峰的话:“你回河北,不要再对我有任何念想。”
这次分手,李明本以为事情到此可以做个了结,但事情出乎了他的意料。一天后,徐刚居然再次折回姜畲镇要见胡峰,并再次惊动了派出所。
“我们一直做他的思想工作,劝他回去。”宋学文说,考虑到徐刚的处境,派出所还把他送到了车站,并买了去长沙的票。
也许是觉得如此纠缠下去没有结果,7月12日晚上,徐刚买了回石家庄的火车票。
仅仅4天后的7月16日下午2时,感觉“不能跟胡峰在一起便死不瞑目”的徐刚,再次出现在胡峰的家门口。让村民们震惊的是,此时的徐刚手上,多了一瓶敌敌畏,并当着胡峰父亲的面喝了三口。几乎在瓶子掉落的瞬间,徐刚也瘫软在地上。
接到报警后,姜畲派出所用警车一路风驰电掣地把徐刚送往湘潭市中心医院。经过全力抢救,徐刚脱离了生命危险。“如果不是警车送他,也许就没命了。”宋学文说:“我们是以救人为第一目标。”
大家都以为,徐刚经过这样一番折腾、发泄后能够从这段畸形的感情中醒悟过来,但让现场的所有人吃惊的是,徐刚苏醒后,仍继续以死相威胁,要见胡峰。
“在中心医院,警察、医生轮流做他的思想工作,两个多小时都没有任何效果。”11月25日,代替姜畲镇派出所接受记者采访的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制办主任罗维说。
在这种情况下,姜畲镇派出所为了平复徐刚的情绪,把胡峰也带到了湘潭市中心医院。然而,徐刚居然提出要胡峰在医院陪他。
“遭到拒绝后,当时医院保卫科几个保安都无法按住徐刚。”罗维说。在这种情形下,大家担心徐刚之所以会如此冲动,是因为感情受挫,精神受到了刺激。姜畲派出所在经过请示后,决定把徐刚送到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五医院”)检查。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随着事态的发展,一场感情纠葛,如今竟演变成了徐刚为“被精神病”正名和维权。
遭遇:精神病院“带血的记忆”
“你知道五医院是个什么医院吗?就是个精神病医院。”11月12日,在今日女报社第一次见到记者,徐刚捋起袖子,露出一排排疤痕,“这都是在精神病医院里被人用铁链子锁住留下的,还有这颗上门牙,也是被医生打掉的”。
不过,在讲述自己遭遇的同时,徐刚跟记者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不服,我不是精神病人,他们却两次把我送进精神病医院,我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据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介绍,该医院又名湘潭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以精神病等科室为主的一类二级甲等医院,也是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唯一指定的精神、智力残疾鉴定定点医院。
7月17日凌晨2时,徐刚第一次被姜畲派出所和胡峰送往五医院精神病科。徐刚在材料里写道:“直到被两位协警送往病房,我才知道这是精神病医院。我大声说,我没有病,我要回家。但此时我已经身不由己,护士命令我把所有的东西掏出来,我只好配合把身份证和钱全部给了她。当我再反抗时,便被医务人员用铁链拴在了床上。让我伤心欲绝的是,此时,胡峰就在门外。”
“第二天,护士长给我拍了照。我反复强调,我没有病,为什么要把我送到精神病医院,为什么要用铁链限制我的自由。她没有回答,拍了照就出去了。最开始三天,医院没有给我用药,每次有医生进来,我就表明我没有病,更没有精神病。”
“后来,我一再反抗,就被人用橡胶管抽打,最厉害的一次,我的上门牙也被打掉了。”
7月21日,徐刚迎来了一次自救的机会。
“那一天,又有警察送人进来。为了引起警察的注意,我大声说:‘我是个杀人逃犯!’警察当时就把我带走了,我也以为这次有救了。到了派出所,我留意到,他是湘潭市书院路派出所的警察。我跟他说,你救救我,我报了假警,我没有杀人,我也不是精神病人,让我走吧。让我绝望的是,警察听后,又把我送回了五医院精神病房。刚到病房,值班的护士又用铁链来锁我,我决定跟他们拼了,我就掐住了她的脖子。这时,其他的医生和护士围了上来,用鞋和橡胶管打我……”
“第二天,主治医生来后,说我不听话,开始给我打针吃药。每次一打针吃药,我就会要睡过去。”徐刚说。
8月2日,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四名工作人员来到病房,接走了徐刚,并一路护送把他送到了河北石家庄。
“我儿子虽然不争气,但从没有得过精神病。”徐刚的母亲徐桂芝在电话里对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听说了儿子的遭遇,徐桂芝曾打电话到姜畲镇派出所责问,但“提到‘徐刚’的名字,对方就把电话挂了”。
为了证明徐刚没有精神病,徐桂芝特意跑到村部打了证明传真给记者。证明上写道:“徐刚一直安分守己,身体健康。”
不过,即便徐刚承受了如此大的伤害,徐桂芝并没有打算去给儿子讨一个说法:“我只是劝他,在家里把身体调养好,不要再去找那个女人了。这次吃亏,你也有责任的。”
最开始,徐刚听了母亲的劝告。回家几天后,徐刚向家里要了700多元钱,南下广州打工,准备重新开始生活。
噩梦: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8月12日,徐刚来到广州。当他打开QQ的时候,发现胡峰也在线。“她在QQ上跟我说,她已经离开湘潭去了邵阳,天气冷了,没钱买衣服。我把身上仅剩下的500元钱打到了她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徐刚说,虽然历经劫难,但他依然无法把胡峰忘掉。
更不可思议的是,8月15日,徐刚又鬼使神差般坐上了从广州开往邵阳的火车,他还是要去找胡峰。
“她拒绝和我见面。”在邵阳寻觅一天无果后,徐刚准备回广州,但车经过湘潭时,他又下了车。“我越想越委屈,这次,我是想把我给她的500元钱要回来。”
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走出湘潭火车站时,徐刚对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说,“走投无路了,我想卧轨自杀”。最后,湘潭铁路派出所的民警开导了他。
走出派出所时已是深夜,心情无法平静的徐刚,径直打车来到了胡峰老家附近。
“我没有去敲门,也没有做其他违法的事。我打110报警电话,是希望他们帮我把钱要回来。没想到,姜畲派出所的民警来后,就把我推上了警车,直接把我送到了五医院精神病区。”8月17日凌晨2时,徐刚第二次被派出所送到了五医院精神病区。
“跟上次一样,一进病房,我的一只脚和一只手就被铁链锁了。这一锁,就是两个月零三天。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抗争过多少次,就被打了多少次。到最后,我不再抗争了,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够早一天离开这里。”
10月19日,湘潭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来到病房,第二次把徐刚送回石家庄。
“我没病,却两次被送进精神病医院,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我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徐刚说。
徐刚的精神是否真的存在问题?他所诉说的在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的遭遇,又是否属实?为此,记者展开了多方面的调查采访。
医院:“110送来的人,我们只能接”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救助病室”,这是一幢老式的两层楼房,所有的窗户都被铝合金封得严严实实。一些蓬头垢面的人倚在窗户上,或是嬉笑,或是嚎叫,或是自言自语。
11月14日傍晚,再次来到这里,徐刚说话的声音有些发颤:“我两次被派出所送到这里,这里对于我来说,就是噩梦。”
看到徐刚,马上有医务人员认出了他:“你怎么又来了?”得知记者是来采访的,医务人员说话变得很谨慎,并马上通知了医院相关负责人。
周军辉,五医院医务科科长。他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救助病室’里面关的人,要么是三无人员,要么是有精神障碍的人,有一百多人。”周军辉说,有的人虽然有亲人,但还是被不负责任地留在这里,“送都送不走,我们没有办法,只能进行人道主义救助”。
“我不是三无人员,更没有精神病,我要出去,你们为什么还要把我关在这里?”一旁的徐刚争辩。
“你没有问题,为什么派出所两次把你送过来?”周军辉反问。
徐刚究竟有没有精神病呢?
李凯杰,徐刚在五医院时的主治医生。他跟记者承认,徐刚第一次被送到精神病科时,他们对徐刚进行了诊断,认为他并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说到底,他是个性问题,就是有个性缺陷”。
一个没有精神病的人,也没有亲属在场,怎么能够被关进医院精神病区呢?
周军辉说:“110送来的人,我们只能接收,不能拒绝。”
记者追问:“也不管送来的人有没有精神病?”
周军辉说:“是的,这个我们不管。”
徐刚提出要看自己的病历,遭到了周军辉的拒绝。周军辉解释:“他是派出所送来的,这个病历必须要派出所同意才能看,或者有监护人才可以看。这也是《关于流浪和精神病人收治条例》里规定的。”
“我不是流浪汉,更不是精神病人,你们这个规定就对我不合适。”徐刚说。
周军辉说:“我不管你是不是(精神病人),只要是公安局送来的(就按这个条例处理)。”
对于徐刚自述的被打遭遇,周军辉和一些医务人员表示,“他的话,你不用相信”。
那么,姜畲派出所为什么要把徐刚送往五医院呢?
姜畲派出所副所长宋学文说:“徐刚三番五次地去纠缠一个有老公、有小孩、有家庭的妇女,在人家家门口喝农药,我们多次做工作都不搭理。在我们看来,这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的所作所为了。”
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制办主任罗维强调说:“我们送他去五医院,是出于人道主义救助,是看看有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不是说他有精神病。我们只是送医院,至于是否要留在医院,是医院方面根据他的病情来定,我们公安机关不能决定。而且,徐刚不但可以看自己的病历,也可以带走病历。”
显然,公安机关方面的说法跟医院说法有出入。五医院医务科科长周军辉曾表示:“公安机关送来的人,我们只能收,从一定意义上说,送徐刚来的派出所,就是法定监护单位。徐刚要看病历,什么时候出院,都由送来的派出所说了算。”随后,周军辉当着记者的面跟罗维通了电话。电话里,周军辉强调,徐刚要看病历,得派出所出示证明。
可见,徐刚第一次被姜畲派出所送往五医院精神病科时,并没有被诊断出有精神病。但即便如此,第一次,徐刚仍在五医院跟其他精神病人关在一起达16天;第二次,在徐刚没有做出“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情况下,又被姜畲派出所送到了五医院,这一次,徐刚在这里度过了整整两个月零三天。
公安:“如果我们的做法不妥,可通过法律维权”
姜畲镇派出所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第一次在怀疑徐刚有精神问题时,是否有权强制送其到精神病医院呢?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在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我国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依照这个规定,姜畲派出所第一次把“性格偏执,实施了自杀行为,报假警,有暴力倾向”的“疑似有精神病”的徐刚送往医院精神病区诊断,似乎并无不妥。但五医院经过对徐刚的诊断和交流后,其主治医生李凯杰认为“他是个性问题,就是有个性缺陷”,也就是说,徐刚被排除了是精神病人的可能,医院只是因为徐刚是被派出所送来的,便对其进行了收治。
李健律师强调,这有悖于我国的《刑法》。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该规定应该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刑法法益、经法定程序鉴定为完全无辨控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徐刚并无危害刑法法益的行为,更不是已被鉴定为精神病病人,医院仍将其当精神病人收治,这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生理和精神上的伤害。如果说姜畲派出所第一次把徐刚送往五医院有“疑似精神病”的原因在,那么徐刚出院后,在排除了其有精神病后,第二次仍把他送往五医院,该派出所就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
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制办主任罗维说:“第二次送徐刚去五医院的情况,我们没有掌握。”但他同时强调,如果徐刚觉得派出所的做法有不妥当的地方,可以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
那些“被精神病”的人
在徐刚的故事里,他最大的委屈,是自己“被精神病”了。
百度词条里如此解释“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出院时却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原则,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事实上,徐刚并不是唯一“被精神病”的人。
向警察求救,反被关进精神病院43天
2007年11月25日,在浙江磐安打工的江西农民叶正生,回家途中在江西贵溪火车站遭遇抢劫。为保住自己的辛苦钱,叶正生拦住巡逻的110警车后就和民警寸步不离,并向民警提出了用警车送他回乐平老家的要求。巡逻民警认为叶正生精神有问题,两个小时后便将叶正生送到了贵溪市精神病院。自此,叶正生以“精神病患者”的身份被强制治疗了43天。
后来,景德镇市昌南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正式为叶正生出具了“司法精神学鉴定书”,“目前不能考虑叶正生是精神病人”。该鉴定所负责人闵祖光表示,贵溪警方当时送叶正生到精神病院,在程序上也不符合法规。因为不管任何人将精神病患者送到医院治疗,都应该通知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即使是警方,将身份不明的精神病患者送到医院救治,也应该履行职责,办理移交手续。(据《江南都市报》)富翁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事后索赔一百万
2005年12月20日,广州民营企业家何某与妻子因家事争吵,当晚,气愤的何妻到派出所报了案,并联系了广州某脑科医院将何某强行收入院中。何某自称精神状况正常、无精神病史,却不仅被用暴力手段“绑进医院”,而且在脑科医院受到了“炼狱般的折磨”。医院没有对其是否患有精神病作最后诊断,却将他关了30天。
2006年8月,何某在其出院第七天在重庆的鉴定机构做了鉴定,结论是“无精神病性症状”。何某遂起诉广州的这家脑科医院侵害其人身权利,要求医院为其恢复名誉并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100万元人民币。(据新华社)
猪贩上访被两次关进精神病院,维权6年获赔40万
2008年初,辽宁北镇市农民刘刚从江苏购买的146头仔猪在山东郯城县动物检疫站接受检查后,于次日相继死亡。刘刚怀疑猪是在郯城县动物检疫站检查时染病,找该站索赔无果后,他于2008年、2009年先后到临沂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民政局反映情况,却均被强行送往临沂市荣军医院精神病区。刘刚说,在该院精神病区,他被强迫打针吃药,一有反抗就被布带捆绑,只有签字承诺不再上访后才重获自由。
2013年初,刘刚向辽宁北镇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刘刚认为临沂市民政局等单位存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要求判赔200万元。
今年7月30日,刘刚从辽宁锦州中院撤诉,临沂五部门以救济名义支付刘刚人民币4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我实在没精力再告下去了。最起码我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了。”刘刚说。(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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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在国外,这种情况也时有出现。以下便是今年在网上流传甚广的文章:《当你被误抓进精神病院后,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一名叫格雷·贝克的记者曾去意大利采访了三个“特殊人物”。当时,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三名患者逃掉了。为了不丢掉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免费搭车。最后,他把乘客中的三个人充作患者送进了医院。
格雷·贝克关心的不是这个故事,他想了解的是,这三个人是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精神病立法在路上
在中国,精神病仍然被污名化,精神病人的称呼,等于将一个人从正常社会中逐出。因为缺乏统一管理,精神病院的运作就缺乏监督。精神病人的权益保护问题,长期以来都处于边缘地带。好在,尽管艰难,精神病诊断与收治的相关立法工作仍在一步步推进。
2010年10月,山东省济南市全国首例生效的公民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收治引发诉讼的判决,“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为由判决精神病院依法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11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也揭开了中国精神病从“乱象”走向“法治”的序幕。“草案”首度对“非自愿住院治疗”内容做出全面规定。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送入精神病院治疗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
今年11月,上海通过了《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对精神病就诊环节的送诊主体、诊断程序、疑似患者的临时处理、住院治疗、再次诊断的程序及医学鉴定、办理住院程序等都作了规定,防止“被精神病”情况的出现。
而在北京,一位精神科医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病人无论是经公安机关送治还是家属送治,都不应该存在直接入住的情况,而至少要经过门诊的问诊和住院部的复诊两道程序。在2006年地方法规颁布后,医院必须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其进行收治,在家属同意住院、而病人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医院不允许收治。
正常与疯癫之间
文/谭里和
原本,这只是一场畸形的感情纠葛。徐刚对有家室的胡峰纠缠不休,有违道德,也有悖良俗。
但事情的发展和结果,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当徐刚被送往湘潭市五医院精神病区的时候,这便已经不再是感情上的道德之争。
且不追问最开始徐刚作为疑似精神病人是否该被送往医院,但医院在没有对徐刚进行权威精神鉴定的情况下,就把他当做精神病人对待,理由仅仅是“他是派出所送来的,我们就必须接收”,这样的做法就值得商榷。更何况,医院的医务人员在对徐刚进行观察后,认为徐刚没有精神病,只是“个性缺陷”,但还是两次将其当成精神病人进行收治,限制其自由共两个月零十九天。
记者采访的多名法律人士均认为,一个没有被权威鉴定为精神病的人,他就是一个正常人,哪怕是救助,也不能把他当做精神病人对待。否则,就侵犯了他的权利。
如果仅仅怀疑某人的行为不正常,就能把某人送往精神病医院,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徐刚”。
写下这则手记的时候,我想起了著名电影《换子疑云》里柯林斯太太在精神病院和一个妓女的对白:
“(柯林斯)我根本没疯,这一点我要向他们解释清楚。”
“(妓女)怎么说?你越解释自己没疯,人家越觉得你疯得厉害。要是你经常笑,就说你有妄想症;要是不怎么笑,就说你抑郁;要是保持中立,就说你性格孤僻。”
在正常与疯癫之间,我们需要一道安全的屏障。对于今天的这篇报道,我们希望的是,有一天,有关精神病人的诊断、收治和监管,能够处于法律和医学的双重规范之下,让本文主人公的遭遇成为“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