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红十字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时对社区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红十字会在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工作中的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现就进一步做好红十字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区联防联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决策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落实群防群控、依法有序参与的原则,组织动员红十字会机关干部、基层组织、会员、志愿者参加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构筑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红十字会法定职责,区分社区未发现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传播疫情三类不同社区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健康监测、困难帮扶、人道救助、心理辅导等工作,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一)宣传科学防控疫情知识。面向社区居民群众,运用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等阵地和红十字新媒体,采取“一封信”、社区黑板报、标语、公示栏、LED电子屏、农村大喇叭等宣传形式,依托社区微信群、社区公众号、社区QQ群、智慧社区客户端等社区信息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帮助社区居民关注权威发布,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协助开展健康监测和入户排查。协助社区对居民院落(楼、门、栋)、小区、驻区单位等进行细致摸排,做好人员健康监测。配合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体温筛查和人员、车辆登记。
(三)做好困难家庭和人员帮扶工作。在社区开展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为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提供生活便利,为疑似病例就医就诊提供帮助和支持,对康复患者、疑似病例解除者开展关怀慰问,对社区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进行关怀照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关心支持,对于家庭成员有医务人员且承担隔离治疗任务的,协助社区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主动了解、帮助解决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生活困难。
(四)做好人道救助工作。加强人道资源动员,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感染患病、病亡的一线医疗人员或家庭给予专项人道救助。对社区新冠肺炎患者和孤、病、残、困等困难群众尤其是留守老年人、儿童,根据需求给予人道救助。
(五)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进行线上线下心理援助,为社区群众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负面情绪,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消除社区居民的忧虑和恐惧心理,有效纾解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增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的坚强意志和必胜信心。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红十字会要将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以上率下、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切实履行红十字会作为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的职责,主动加强与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及成员单位的工作对接,密切配合卫健、民政等部门,科学有序落实红十字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各项任务。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请示报告工作,争取指导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关心关爱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线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指导帮助他们掌握防疫基本知识,做好自我保护、安全保障工作。
要重视做好红十字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的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红十字会报刊、官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社区联防联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各地红十字会参与社区联防联控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宣传一线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宣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营造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各地红十字会开展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的情况,要及时报总会组织宣传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