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法"鼓励勇敢加入街头急救 不用担心被诬陷
好心人很快可以不用担心出手相救反遭诬陷了。记者从昨天爱姆森院前急救培训中心成立仪式上获悉,上海正就急救医疗立法,预计年内完成,2016年实施。这部地方立法特别考虑到好心人的保护原则,即“好人法”对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予以考虑,以此鼓励更多普通人勇敢加入街头急救。
近年来心源性猝死频发,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心源性猝死发病率为41.84/10万人。以中国13亿人推算,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的人数达到54.4万人。相对于心源性猝死的高发生率,我国公众应急救护的技能十分不足。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解春称,中国公众的急救技能普及率不到5%。相比之下,在美国,这一数字为85%,法国为40%,新加坡为30%。
在急救医生眼里,“第一目击者”掌握急救技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在院外死亡中,心源性猝死的死亡率最高。一般情况下,对心脏骤停的急救超过10分钟,患者生存率会低于5%,但120专业急救通常很难在10分钟内赶到,因此,现场“第一目击者”施救以提高救援成功率显得十分重要。
现代急诊医学认为,心跳呼吸骤停者的最佳抢救是在4分钟内。根据美国心脏协会(AHA)的《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在这被称为“黄金4分钟”的急救时间里,施救者要完成急救生存链中的求救、心肺复苏和AED除颤三大环节。如何进行正确有效的心肺复苏和AED除颤有着严格的国际通行标准。据悉,爱姆森院前急救公益培训就将与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东方医院等合作,为普通公众、医学专业人员等提供现场急救技能。
解决“会用”的问题,还得直面“敢用”的问题。此前,“老人跌倒不敢扶”的社会怪相也让有能力的普通公众对院外急救顾虑重重。对此,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朱勤忠表示,本市正在开展《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立法,本次立法有两大亮点:第一,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在公众区域摆放突破了政策限制。在国外的机场、火车站、酒店、大型商场里,AED已经非常常见。朱勤忠介绍,此前国内对公共场合摆放AED的呼声很高,但之所以迟迟没有推开,主要是因为AED在我国一直被归为三类医疗器械,只有专业医务人员才能使用,所以之前主要在医院配备。这次上海急救医疗立法送审稿对改变这一现状有所突破,它首次明确,经公益组织、医疗机构等专业部门培训的急救人员就可以使用AED——换言之,这为上海的公众场合配置AED铺平了道路。
此次立法的第二个亮点是公众急救免责的问题。继北京、海南、深圳拟将“好人法”原则纳入急救立法,上海的条款对此也有考虑。“好人法”又称《好撒玛利亚人法》,在美国案例法中已出现,旨在让好心人在公众场合无偿施救时免遭讹诈。“‘好人法’的条款突破,目的是让大众在施救时放下心中顾虑,专注于急救。”朱勤忠说,通过培训普及与立法完善等多管齐下,上海城市的急救水平有望获得进一步提高,“让好人不心寒,让更多勇士站出来”。
此次地方立法获得急救民间组织的关注。上海城市搜索与救援队队长高博称,自汶川地震后,民间救援团队兴起,他们也期盼急救医疗立法能为民间救援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