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海归“为情所困”醉驾奔驰被拘留

08.08.2015  12:03

本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振宇 周秋军 董冠男 实习生左一淞

  明知酒后不能驾车,却偏偏“铤而走险”,两名女司机被捉了个正着。前晚昨晨,武汉交警开展酒驾专项整治,一名女海归和一名女老师皆因醉酒驾驶被查并拘留。

   海归女为情所困“借酒消愁

  昨天凌晨1点左右,新华路马场路口一辆银灰色无号牌奔驰轿车驶来,江汉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胡敏发现女驾驶员脸颊通红,车内有浓烈的酒精气味。胡敏当即对驾驶员贺某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97.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贺某某刚从国外回来,当晚跟男朋友闹了矛盾,一气之下借酒消愁,在武汉新天地附近喝了两瓶啤酒和一瓶红酒,随后独自驾车回家。贺某某被查获后,非常害怕自己会受到牢狱之灾,久久不肯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

  经抽血检测,贺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19.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女老师酒后准备去接女儿

  前天晚上10点43分,执勤交警在鹦鹉大道建港中学附近拦停一辆红色东风日产小车,民警对女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9.6mg/100ml。随后民警将驾驶员郭某带至汉阳医院抽取血样,结果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44.87mg/100ml。

  女驾驶员郭某是一名老师,当天晚上和朋友在汉阳鹦鹉大道杨泗庙一家餐馆吃饭,喝了大约二两白酒。晚10点半左右,吃完饭的郭某驾车准备去汉阳区四新南路接女儿,不料被交警查获。

  交警提醒,今年以来,交警已查获多起女性驾驶员酒后驾车,既有醉酒驾驶,也有饮酒驾驶。很多市民误以为交警不查女性驾驶员,其实这是一种误导。对于酒驾行为的查处,交警绝对不会因为驾驶员的性别不同而区别对待。

  醉驾女司机正在抽取血样

  通讯员董冠男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