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写新年“与孩子书”

06.02.2016  09:52

  陆海萍,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科里的六位干警都是女性,平均年龄才三十多岁,其中四位已经做了妈妈。所以,她们对孩子有着特别的情愫。即便每天面对一群犯过严重错误的未成年人,但帮教、拯救和感化,仍是她们心中最重的情结。

  临近春节,近来陆海萍"额外"的一项工作,是给失足孩子的一篇篇周记写评语。

  友友:三个星期了,还在后悔吗?还感觉自己像个废人一样,除了睡就是吃吗?越临近农历新年,对亲人、对朋友的思念就越挥之不去吧?因为你是未成年人,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所有的惩罚只是为了教育你认识自己的错误,真诚忏悔,今后永不再犯。所以,请你珍惜这个特殊的经历,好好地想一想,这一切是怎么会发生的?

  东东:什么时候认识到错误都不晚,很同意你的想法,珍惜这里的每一天,让自己可以冷静下来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和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告个别,已经犯下的错误,就去承担,勇敢面对惩罚,然后放下。以后不再做没有是非观念的傻事,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你是个讲义气重感情的孩子,在你心目中,朋友一定很重要,能不能谈谈你对朋友的看法--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朋友让你帮忙的事是不是一定要帮?

  龙龙:你好。你才刚满16岁,这些天面对生活中的一连串重大变化,会有些不知所措吧?你可能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这样的经历。幸好,在管教和室友的帮助下,也算是暂时安顿下来了。现在,让我们一起去看一看,这一切是怎么会发生的呢?

  平平:我们看了你写的材料,深深感到你是个有思想、明白事理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在社会上立足,可以每天过得堂堂正正。下定了决心就努力去实现,过去的错误勇敢接受惩罚,然后让它过去。

  读了这么充满真挚情感的"与孩子书",也引出了记者与陆海萍的一段对话。

  记者:印象里,检察官都应该是很严肃、很刚毅的,为什么你们对失足的未成年人那么用情呢?

  陆海萍:首先因为他们还是未成年人,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在考验期内要接受矫治和教育。我科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尝试探索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全程观护帮教,通过有效链接,开展有针对性的诉前、诉后帮教,最大程度帮助被不起诉人重塑自我,回归社会。

  记者:现在对涉罪未成人,有不少是采取了不捕、不诉,将他们放在社会上进行帮教,这是不是也延伸了你们的工作边界?

  陆海萍:我们的做法是整合资源,分类帮教。针对在校学生,将他们纳入学校开放式的观护体系,只在需要时来检察院接受感化教育,平时在学校正常学习生活。针对已就业的未成年人或部分不愿校方知晓的未成年学生,将他们纳入社区开放式的观护体系,依托各街道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依靠青少年社工开展观护活动;针对闲散人员,纳入半开放式的考察基地,如区福利院等。通过福利院固定时间的公益劳动,撰写日记,研读《弟子规》读本,加强自我改造。我科还延伸了观护工作,落实不诉后帮教,发现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放松状态下暴露出的问题,对症下药,引其向善,远离二次犯罪。首席记者王蔚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