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边看手机边走路,悲剧发生了……低头族们还敢这样行走么!

25.07.2019  07:04
2019 07/25 06:00 分享 返回

    女子边走边看手机掉河里死亡,9龄童运河里学游泳溺亡……天气越来越热,预防溺水又成为焦点话题。据统计,每年暑假孩子发生频率最高的意外就是溺水。由于条件所限,加上一些家长监护缺位,导致在自然河道溺水事故高发。

    那么,对于这样的事故,管理部门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

    女子边看手机边走路

    穿过河边护栏缺口溺亡

    苏女士(化名)与同事夜里聚餐,回家路上,苏女士边走边用手机订出租车,当走到河边时,正在看手机的苏女士没有注意,恰好穿越一段没有护栏的河堤,掉入河中溺水身亡。死者家属认为,河道管理单位未确保河岸防护设施齐全,故起诉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67万余元。

    法院认为,河道事务管理中心系事发河道管理单位,其在事发河道南北两岸均设置了护栏,唯独在施湾港桥与川南奉公路辅道交界处留有一段空隙。尽管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在河道两侧必须设置护栏,但事发河道与川南奉公路辅道毗邻,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本案的发生也是由于护栏缺失导致。

    显然,被告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事发时苏女士边走边看手机,疏忽大意未发现危险的存在,其自身也有过错,法院据此判决河道事务管理中心担责二成。

本文来源:平安金山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