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上海楼市新政:二套房“认房不认贷” 与贷款是否结清无关

25.03.2016  21:38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王振营强调将坚持“认房不认贷”原则。王振营说,原来政策的规定是买了第一套房之后,已经结清的贷款,那么再买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的时候,普通住房的时候按照第一套房的政策来执行,就付30%的比例;而现在为了压缩市场总的供求之间的扭曲,就是缓解供求之间的紧张,因为他已经买了第一套房,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贷款是否结清,都视同第二套房,执行二套房的政策,这一点是做了一个调整。


另外,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当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看看新闻网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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