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开展残疾人服务社分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11.08.2015  03:54

  6-7月,奉贤区财政局会同区残联对各镇、社区残疾人服务社分社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阳光家园日常公用经费、业务经费以及扶贫基地、阳光家园建设设施设备添置补贴等区级残疾人专项资金的财务收支和管理。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现金支出超限额;二是部分凭证附明细资料不全;三是部分租车费、购买物品等未附明细清单;四是购买电脑、空调、照相机等未实行政府采购。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要求基层残联理事长负全面责任,财务人员负监督责任,对不规范、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资料坚决退回,要求修改补充;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今后,奉贤区财政局将会同区残联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合理确定专项支出规模,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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