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央行5000亿SLF旨在降低小微融资成本

24.09.2014  13:31

 

   

      继5000亿元SLF(常备借贷便利)之后,央行[微博]再度引导市场利率下滑,明确传递宽货币信号。9月18日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100亿元14天期正回购,利率由此前的3 .7%大降20个基点至3 .5%。     

      一些专家解释为“真正的降息”的观点实在匪夷所思。100亿元正回购利率下降,仅从量上来说,根本谈不上什么降息,而且对市场的影响也非常之小。况且,还是央行正回购的回笼资金操作。同时,在中国利率尚未真正市场化的情况下,中国央行真正的降息还是对基准利率的调整。

      当然,中国经济进入7-8月份后,一些重要经济指标出现了波动。官方和汇丰PM I开始下行;投资增速有所回落;外商投资下降;特别是出口增速较大幅度减缓,进口形势有所恶化;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等等。在这个“困难”增大期,真正开始考验宏观政策是否能够真正“保持定力”,特别是货币政策是否能够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而不放水。这个考验是巨大的。

      笔者注意到,央行两次操作后,9月19日上海Shibor利率一周、两周、一个月都呈现走高情况,最高引导贷款基准(LPR )也呈现红箭头。由此可见,谈不上降息,更谈不上传递宽货币信号。

      央行此举目的有二:一是继续落实定向调控政策。5000亿元SLF是定向降准之后采取的定向数量货币工具操作,目的在于继续定向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SLF本质上是再贷款性质的,但是,其比再贷款更加苛刻和严格。需要商业银行发起,并且需要高质量资产作为抵押。传闻央行虽然安排5000亿元,但至今只有农行和交行启动操作。

      二是央行两次操作的目的不是放松信贷宽货币,而是旨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9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参加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的企业家代表,就有关问题回答海外企业家时说:“因为池子里货币已经很多了,我们不可能再依靠增发货币来刺激经济增长。”那么,池子里货币有多少呢?截至6月底,中国广义货币(M 2)余额120.96万亿元,是2013年全年G D P56.8万亿元的213%,美国这个比例只有百分之七十多。从贷款看,截至6月底,人民币贷款余额77.63万亿元,是G D P的136.7%。如此大的存量贷款,如果能够加速周转0.1次,那么,每年盘活的存量资金就接近8万亿元。货币信贷池子里的存量如此之多,岂能再放水货币信贷,增加增量?盘活这些存量才是唯一出路。

      在“池子里货币已经很多了”这个提前下,“我们不可能再依靠增发货币来刺激经济增长。”所有经济人特别是投资者必须仔细品味个中深刻内涵,以引导自己的投资行为。笔者理解,今后货币政策走向更加明朗了。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在稳定总量的同时进行结构性调控,也就是实行定向调控。把已有的存量货币和增量货币向农业、小微企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倾斜。不是扩总量,而是调结构,所以是可以持续的。这就意味着全面降息降准完全“没戏”了。总理的“不可能再依靠增发货币来刺激经济增长”与新常态论是一脉相承的,是新常态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利率市场化上仅仅剩下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最后一座堡垒,同时,事实上存在民间高融资价格和体制内金融企业的管制低利率价格双轨制现象。由于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央行试图通过市场化手段从基础货币操作上引导利率走低,降低整个市场融资成本,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等一系列政策。这是央行近期两次操作的目的。

      但是,上述举措的效果仍有待观察。央行SLF和正回购价格降低,对象是笼子里的金融机构,影响到的是商业银行。能否真正影响到市场融资利率走低,进而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关键在于商业银行这个中间环节和“二道贩子”。实际上,商业银行的管制利率一直就不高,不过,中小微企业对这种低成本资金可获得性非常低。眼看着银行贷款利率远远低于社会融资价格,可就是中小微企业借不到钱。国企、上市公司等在内的一些企业即便是能够从银行贷到信贷资金,银行附加其上的各种收费和条件,综合计算下来成本仍畸高。

      同时,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受社会高融资价格影响和诱惑,把自己吸收来的或者从央行再贷款借到的资金高息拆借给小贷公司、信托公司等社会各类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再贷给企业,经过这种层层加价,最终到企业成本已经非常之高了。

      以上两个原因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些问题不解决,央行释放再多低成本资金,只能是“羊入虎口”。最终被中间环节吞噬,解决不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贵问题。

      为此,一方面必须下决心对商业银行附在贷款上多如牛毛的收费予以取缔,央行、银监会必须紧盯定向释放给商业银行资金的走向和落脚点,坚决查处其扮演资金批发商的“二道贩子”行为。从国务院出台解决企业融资贵精神以来,商业银行在落实上力度并不大。主要受困于自身经营已经受到较大冲击,在存贷利差越来越小,存款等资金来源不足,中间业务没有持续性情况下,取缔或者减少其各种收费,无异于从其身上剜肉。因此,清理商业银行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附在贷款上多如牛毛、牵强附会的收费,监管部门必须要有割舍各种利益顾虑的巨大决心。绝不能护犊子。

      另一方面必须下决心给中小微企业减负,给其创造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提高其包括货币信贷资金在内的可获得性,提高其对整个资金资源的吸引力。笔者建议在税收上,尽快由营改增为主转变为全面性大幅度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特别是降低附在生产、流通、销售等产品商品成本形成阶段的间接税负。完全可以取缔政府部门的一切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