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姐不满路太短威胁中途抛客 乘客赶时间无奈加钱
晨报记者 邬林桦
的姐抱怨距离近,爆粗口并威胁中途抛客——从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乘坐到1号航站楼,实际打表价格为31元,乘客刘小姐最后无奈支付了100元。
按照《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出租车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并提供发票,不能议价。如查实驾驶员存在坐地起价等严重违规情节,可吊销其营运执照。
乘客:
被威胁抛客,主动加价
4月10日上午11时42分,刘小姐在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的出租车候车区,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去1号航站楼。“原计划是坐机场大巴到2号航站楼后换乘穿梭巴士到1号航站楼。但我到机场的时候,穿梭巴士刚开走,下一班要半小时后,为了赶时间我就出门打车了。”
没想到,刘小姐刚说完目的地,的姐宋师傅就充满怒气地开始抱怨,还不肯开车,为此还跟调度员产生了争执。在调度员的几番催促下,出租车才发动驶出待客区。
之后,宋师傅的抱怨就一直没停过。“‘排了两个钟头就接到你这么单活’、‘为什么不坐穿梭巴士要打车,脑子有病啊’,还用上海话骂得很难听。我一直没吭声。”刘小姐告诉记者,开了不到2分钟,宋师傅突然提出,距离这么近不想做这单生意,让她换一辆车,想在中途抛客。
“我是下午1点20分的国际航班,要提前过安检,于是我提出加价到50元,让师傅继续开。”刘小姐加价后,宋师傅没有立马停车,但抱怨还在继续。“她说太少了不能开。机场那段路很难打车,为了尽快赶到1号航站楼,我就说干脆给她100元。”
至此,宋师傅的态度缓和了些,还跟刘小姐商量,给她一张更高金额的发票,供其报销。
11时57分,刘小姐到达目的地虹桥1号航站楼,计价器金额为31元,但刘小姐实际支付了100元。宋师傅给了刘小姐一张31元的实价发票和一张158元的“报销发票”。
的姐:
我不该发脾气,确实错了
事后,刘小姐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其实我不是在乎钱,因为这算是我主动加价的,但司机从始至终没有为她粗鲁的态度跟我道歉。”刘小姐告诉记者,驾驶员宋师傅一路上都在用上海话冲其抱怨,还夹杂咒骂,这是最让她难受的地方。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当事司机宋师傅,对于刘小姐反映的情况,宋师傅承认自己确实对客人发脾气了,事后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愿意向刘小姐诚挚地道歉。
宋师傅告诉记者,10日上午10时许,她将一个客人送到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外,就在出租车待客区排队候客。排了近两个小时的队,终于轮到她了。“一般性等一个小时差不多了,那天却等了两个小时。那么长时间干等着,我心里就有点发毛。”
在刘小姐上车之前,另一个乘客上了宋师傅的车。“第一个客人上车后,说到华漕,就是起步价,我就跟客人建议,公交可以直达,调度员也帮我这样跟客人说。然后那个客人也想省钱,就去坐公交了。”宋师傅原以为,下一个客人应该可以到远点的地方,没想到调度员安排了刘小姐上车。
“我排了近两个小时,结果上来两个客人都是这么近,当时情绪就上来了。”宋师傅说,最近她的压力比较大,家里亲人生病了,自己也想着多赚些钱。结果那天的生意不好,造成情绪失控。“我后来也后悔,不应该对那个女乘客发火,她是我的客人,我态度不好让她受委屈了,确实做错了。”
宋师傅表示,刘小姐当时说打车费可以回公司报销,也是她自己提出加价的。“我听她说可以报销,也提出给我100元车费。那我就跟她商量,给她一张金额高点的发票去报销,也让我多赚一点钱。”
由于刘小姐在出差下周返沪,宋师傅希望届时能弥补自己的错误,向其道歉,并退还多收的车费。
管理部门:出租车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得议价
昨天下午,宋师傅所属车队对其做了停运和教育的处罚,正在跟刘小姐联系,将与其协商处理此事,给乘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上海的出租车不能议价,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并开具发票。“但是也有乘客同意议价,或者主动提出给小费,这个是否算违规,比较难界定,要结合调查情况判断。”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实际收费金额超出计价器金额达50元以上或者超出计价器金额一倍的多收费行为,如认定属实,属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对驾驶员处以暂停营业15天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刘小姐反映宋师傅曾威胁中途将她放下,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中途抛客属于拒载的情况。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以下四种情形都属于出租车拒载: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旦发现出租车驾驶员拒载,将予以警告处罚,如在一年之内两次拒载,将吊销其营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