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请设立上海分所的公示

30.12.2014  19:46

  我局于2014年12月26日受理了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设立分所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13年(有限责任转为特殊普通合伙)。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00267。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五)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 万元。

  (六)主任会计师姓名:张先云。

  (七)办公场所:北京市。

  (八)最近3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九)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不低于50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陈峰。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0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陈峰(140100510052)、陈希(110001581186)、沈富明(310002020002)、李俊(310002020007)、温安平(310002020008)、王凯旋(622100670573)、孟庆国(230600140001)、汤卫华(310001750003)、刘凤丽(220100820001)、孙越英(370500010021)。

  (四)办公场所:上海市虹口区花园路66弄1号2601-2604室。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可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1-54679568转17112

  通信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邮编:200030)

  网      址:www.czj.sh.gov.cn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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