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2.5天周末休假 专家:鼓励性意见并不乐观

12.08.2015  10:13

  国务院办公厅 昨天 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这使得此前有关鼓励2.5天小短假的消息得以证实。那么两天半假期是否能如愿落实?难度在哪里?请听报道。

  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短假,在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刘德艳看来,实现起来并不乐观,目前这仅仅还是一条鼓励性意见

  实况:第一句话叫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原来有条件的还是有条件,原来没有条件的还是没有条件,第二句话是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那么这个周五的下午就只能是用在夏季,第三句话里面是讲到“创造利条件”那么这个你觉得有利就能创造出来,没利就是创造不出来。

  就在大家还心存疑虑之时,一向嗅觉灵敏的旅游企业已经闻风而动。统计显示,这个暑期出现了周末扎堆出游现象,特别是周六占一周出游人数的四分之一,导致不少地方出现交通拥堵、住宿紧张,一些景区不得不停止售票。“周五下午假”如果实施,将会吸引很大比例游客提前到周五出行,缓解周六高峰。春秋国旅企划部经理易思说,他们已经开始着手规划周五出发线路。

  实况:我们计划加强采购周五下午出发的班次,重点打造周边自驾游,以及厦门、青岛、大连、日本等飞行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产品。

  然而刘德艳教授认为,在相关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之前,且没有写入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两天半”也许还只能停留在纸面的“鼓励上”。

  实况: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国家在带薪休假制度方面还是没有出真正的重拳,因为今年到现在为止国务院层面上提到带薪休假制度,这已经是第五次了,但是实际上都是在外围打太极拳。即便是周五的下午,推出半天也需要推出相关的实施细则的。

  其实,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律颁布20年后的今天,人社部一项调查显示,只有50%的企事业单位能够依法执行,众多的私企、民企对于“带薪休假制度”依旧处于有法不依的阶段。而这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劳动法》虽明确员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但对于不准予休假的企业及法人却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罚条款,这就意味着违法成本为零。而且目前劳动执法部门对于企业是否执行带薪休假的监督手段是被动坐等员工举报,试想又有哪个员工会冒着丢饭碗的风险主动去举报老板呢?

  实况:不应该把板子打在劳动者你自己不去举报上面,因为他举报是有风险的,有顾虑的,而是应该把板子把板子打在用工一方,我自己去查你这里为什么休假制度实行得不好。

  根据2013年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我国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今年相关部门已经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看似道道令牌密集发出,但至关重要的实施细则却迟迟不见动静,而抛出鼓励性两天半周末假期,业内人士认为,主管部门以迂回战术推进带薪休假制,不排除以此逐步树立用工企业法制观念和员工休假主张自我维权意识,为可能出台的相关强有力措施做先期舆论造势和普法。

  以上由东广记者姚轶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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