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大爷热心帮忙 给人代签欠款说明惹官司

20.09.2014  12:44

  近日,金山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明远(化名)诉请被告陈贵(化名)和被告朱世光共同返还欠款6万元,金山法院民三庭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古稀之年的大爷朱世光是一名退休老同志,为了发挥余热,发扬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他在自己所在社区从事调解工作,虽未被社区任命为调解员,他也做得津津有味。

  最近,欠款人陈贵遭到张明远围堵,陈贵姐姐出面,表示愿意替其弟弟还款一半,但因不识字,热心大爷朱世光疏忽大意地代其签订了一份说明书,注明“负责陈贵所欠一半款项,于2014年2月25日还清”,并签上自己的名字。

  2013年3月至6月期间,从事工程工作的陈贵,在张明远处购买一批木材,折合人民币十多万元,因资金周转不灵,于2013年10月20日出具欠条一张。

  此后,陈贵陆陆续续还款5万余元,其余款项拖欠至今,仍未归还。现在陈贵躲避债务,张明远难觅其踪影。为此,张明远及其妻子采取蹲守、围追堵截策略,终于在2014年2月20日早晨,在陈贵住所附近逮住了陈贵。

  陈贵声称让其外甥替其还款,于是张明远一同前往起外甥住处。

  但是到了陈贵外甥家后,张明远发现陈贵并无诚意还款,于是打电话找来四个朋友,在房屋周围看守,防止陈贵再次逃跑。为此,陈贵外甥打电话给朱世光,希望其能帮忙调解、化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朱世光接到电话之后,立马奔赴现场,陈贵的姐姐随即也来到现场。陈贵姐姐表示将替陈贵还款一半。因陈贵姐姐不认字,于是由热心大爷朱世光代笔,写下上述说明书,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张明远拿着这个字据,仍不放心。

  朱世光见状就放言:“你放心,我的名字比这4万值钱”,心存疑虑的张明远这才带着妻子和几个朋友离开现场。

  2月25日,热心的朱世光再次陪同陈贵的姐夫到张明远处,因陈贵姐夫现无法筹集到4万元,所以当时仅还款1万元,并称剩余3万元改日再还,张明远对此也表示同意。

  之后,张明远便无法联系到陈贵,陈贵的姐姐又不及时还款,还推脱责任,于是起诉到金山法院。朱世光接到法院传票,大吃一惊,未料到自己本来积极组织调解、防止矛盾激化的善举却给自己带来一场官司。

  主审法官李菁经过庭审,认为被告陈贵欠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支持原告张明远对被告陈贵的诉请;但被告朱世光对被告陈贵的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驳回了对被告朱世光的诉请。李菁法官提示,热心公民办善事,一定要谨慎,签订字据,要写清说明,免得惹来一身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