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金山公安分局处罚了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尽管事发地位于外环之外,但因昨天为重污染天气,依法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最终违法者被处以100元罚款。
昨天10时20分,山阳派出所民警发现卫清东路某商铺门口有烟花爆竹燃放后的残留物。民警找到燃放人张某,询问得知其因新装修店铺开张燃放了2万响鞭炮和4只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