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与保安发生冲突拔弓弩射击 辩称:只想伤害

23.09.2016  11:03

原标题:外卖小哥与保安发生冲突拔弓弩射击 辩称:只想伤害

图说:庭审现场

  外卖小哥洪某与保安发生纠纷被殴打,心存不满带弓弩上门“寻仇”。2016年9月22日14时15分,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嫌故意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显示,2015年11月3日11时许,洪某前往天钥桥路送外卖时,因琐事与大厦保安任某发生纠纷,洪某被任谋及其同事殴打。路人见状报警,双方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调解结案,洪某获得赔偿,但其仍心有不满。次日14时许,洪某为泄愤身穿雨披佩戴墨镜并携带一把弓弩来到该小区,在距离任某仅1米的位置,用弓弩射任某面部。经鉴定,任某被打成轻伤。

  对于起诉书的指控,洪某表示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罪名存在异议。检方指控罪名是故意杀人,洪某自述认为只是故意伤害,并没有想到要杀人。

  洪某称,事发当天想开电瓶车进小区,遭遇小区保安阻挠,并与保安发生争执,指责“小区太垃圾”。不料事情还没完全,送好外卖下楼后,洪某又被任某等人殴打。经过警方调解,洪某得到了300元的赔偿。

  对于为何再次前往,洪某称,回去后,晚上吃东西时被打的脸上还是很疼,加之任某未作任何道歉,所以一直怀恨在心。于是第二天携带改装的弓弩前去报复。洪某解释道,他当天使用的是短弓弩,加之调小了威力,杀伤力小。“只会受伤,不会致命。”洪某称。

  对于“报复”的经过,尽管已经过去大半年,但洪某却记忆十分清楚。洪某回忆,打完后看见任某“并没什么事情”坐在地上后,就走了。“如果我要杀他,不会看他没事就走掉。”洪某辩称,他只是想报复一下,并没有要致人死地。

  检方认为,任某“实施报复”经过精心策划准备。作案后采取了周密的部署,企图逃跑。被告人辩解的限制弓弩了力量,公诉人认为并没有证据支撑。法官当庭表示对于弓弩限制力的问题,庭后将做实验。

  9月22日的庭审,控辩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在罪名的定性。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