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网]复旦、交大公布今年综合评价简章 在沪共招1190人

17.04.2016  16:27

据上海发布4月15日消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刚刚发布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复旦计划在沪招540人,4.16-5.4报名;交大计划在沪招650人,其中本部理科500人、文科60人,医学院90人,明起至5.5报名。两所学校今天还同时公布了在浙江省的综合评价简章,详见其各自招办官网。 

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上海)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6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与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计划人数不超过540名,并充分开放各本科招生专业(类)供考生填报,具体招生专业(类)参见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其中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阅《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4月16日至5月4日考生可登录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需在线提供个人基本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含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三)5月中旬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志愿。考生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分文、理、医(参照往年在沪录取文、理、医考生比例)划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倍的考生入围面试,公布入围分数线,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采取专家与考生多轮一对一面试模式。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各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专家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每轮面试时间15分钟,共计75分钟;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成绩满分折算为300分。  

面试成绩=∑[(31-每位专家排名)×2]  

(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9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科目必须具有有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成绩单。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折算为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9)  

(七)最终根据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者综合总分高低将考生排序,由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录取考生名单。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成绩(60%)+面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四、收费标准

本校将按规定向考生收取选拔考试费100元,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教委财〔2007〕38号,公示于复旦大学财务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经考核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复旦大学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三)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上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计划2016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650人,分布如下: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国标码10248):理科500人、文科60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理科90人  

开放报考专业详见上海市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报名  

请点击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报名,2016年4月16日报名开始,2016年5月5日报名截止。请选择“上海综合评价”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在申请表上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提交。请将纸质材料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7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获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请确保报名材料打印质量,申请表上的二维码需清晰可辨。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审核结果等信息。  

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上海交通大学提供,考生无需提供。  

2.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2016年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面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的志愿、高校的初审结果,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分别向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投档(末位同分全投),并将对进档考生进行面试。入围面试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面试将于高考出分后进行,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中通知。  

四、录取办法

1.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 “自主招生控制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占1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9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其中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4.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预录取名单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特别说明

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监督机制

本次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上海交通大学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来源:上海发布 2016.04.15  

原文: 复旦、交大今天公布2016年综合评价简章!在沪共招11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