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保护名录”32处老建筑已被拆除5处
记者周广现实习生宋迎迎文图
核心提示|2011年,在上了郑州市首批“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中心城区保护名录”后,南乾元街75号院、郑州铁路局六号楼等老建筑却相继被拆,如今二七宾馆也已开拆,12月25日,本报报道《郑州“老味儿”建筑正一个个消失》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不少市民认为“应该把二七宾馆留下来”,但一部门不回应,一部门说“不可能”。
“现在我们最担心的是,如果不对失职的有关人员追责,不加强保护,剩余27处老建筑的命运也让人担忧。”不少市民说。
回访
曾是地标性建筑的二七宾馆如今已经开拆
昨日,大河报记者再次来到二七宾馆拆除现场,只见宾馆房间内的窗户已经全部被拆掉,在院内,一台挖掘机正在把拆下来的比较大的建筑物捣碎。院外,几位50后60后市民正来和二七宾馆做依依不舍的告别……
“沾上‘二七’烙印的老建筑消失,怕以后只能在回忆中想象二七宾馆的模样了。”62岁的郑州市民陈先生说,二七宾馆刚建成时,他曾经多次领外地朋友到二七宾馆参观,对二七宾馆优美的外观造型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看了大河报报道二七宾馆将要被拆的消息后,他“心里感觉很失落,来做个告别,本来我想拍几张二七宾馆的老照片,可现在窗户都拆了,就像一个个黑洞,我怕自己伤心,照片也不拍了”。他指着手中的相机说。
在现场,很多市民说,作为郑州曾经的地标性建筑,二七宾馆是很多50后60后市民“青春记忆的一部分”,是郑州建筑文化传承的重要一部分,一旦被拆除,就如同割裂了一段建筑史,“面积只有32.8平方公里的澳门能容纳下郑家大屋等许多老房子,市区面积有1010.3平方公里的郑州怎么就容不二七宾馆?”市民赵先生说,二七宾馆的主体还没有拆,现在保留还来得及,他建议有关部门能听取市民的建议“留下二七宾馆”。
调查
能否留下二七宾馆?一部门不回应,一部门说“不可能”
“其实,严格保护二七宾馆等上了‘保护名录’的优秀近现代建筑,也是国家政策的要求。”在郑州一所大学任教的李先生说,建设部2004年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2009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加强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再次强调要“严格保护”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所以把二七宾馆留下来,也是国家政策的要求。
两天来,还有很多郑州市民给大河报记者打来电话表达这一愿望,他们希望大河报能把这一想法传递给有关部门,“把二七宾馆留下来”。那么,此意愿是否能遂愿呢?
二七区解放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朱松山是二七宾馆拆除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前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他,刚说明采访意图,他就把电话挂断,后来,记者连续给他打了11个电话,他都不接。昨天下午,记者又给他发短信,他始终不回。
郑州市规划局总规编制处是具体做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的部门,昨天下午,大河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该处处长史向阳:“有市民希望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把二七宾馆留下来,行不行?”“不可能。”他还反复向记者强调,上了“保护名录”的优秀建筑,如果处在道路红线内等情况都会被拆除。
现状
缺乏剩余“挂牌27”保护处老建筑的,“命运”让人忧
东方红影剧院被拆、河南省武警总队干休所礼堂被拆、南乾元街75号院被拆、郑州铁路局北院6号办公楼被拆,郑州国营第三棉纺厂办公楼部分被拆,二七宾馆在拆,又是谁?“如果不对失职的有关公职人员问责,不赶快拿出保护举措,剩下27处老建筑的命运不能不让人担忧。”不少市民说。
事实上,对于如何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建设部2004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加强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工作方案》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建筑的明显部位设置固定的标牌,以利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对列入保护名录的近现代优秀历史建筑划定的保护范围界线和建设控制范围界线,要向社会公布;对于擅自违反保护规划,造成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破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但大河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32处优秀建筑公布后,并没有“挂牌”予以保护,更没有划定保护范围界线和建设控制范围界线。
那么,有关部门下一步会不会出台具体的保护措施呢?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郑州市规划局总规编制处处长史向阳,他的答复是:“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郑州市文物局遗产处的胡某,他说,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如何对剩余27处老建筑加强保护,他也做不了主。
不到4年,有4处上了“保护名录”的老建筑被拆,还有一处正在拆,按照规定“造成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破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但大河报记者了解到,郑州市规划局和郑州市文物局目前尚没有任何人被追责。